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厅获悉,今年年底前全省行政村将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实行监督,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实现村里事村民议村民管。(11月15日 东北网)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黑龙江省列出具体时间表,明确年底前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这既有助于实现村里事村民议村民管的基层民主,又能够为基层“芝麻官”筑牢“防火墙”。
近年来“村官”巨腐的案例不时曝出,究其原因就在于监督的缺乏和无力。“村官”虽然官位不高,但是权力却甚大,部分“村官”理想信念不坚定,觉着天高皇帝远没人管得了自己,于是便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最终不仅自己滑入了深渊,还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监督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这等于是让村务在阳光下运行。“村官”身后有了一双“眼睛”,必然就会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不敢再由着性子胡为,更不能轻易做贪赃枉法之事。
不夸张地说,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能够有效解决乡村治理难点问题,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注定将会是一项利于农村长远发展的制度建设。不过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真正为“芝麻官”筑牢“防火墙”,至少还需要把握以下两点原则:
一是要做到真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这反映了监委会监督权力来自村民的授予,但是也意味着监委会成员与村干部是“熟人”。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因为怕得罪村干部而不敢监督,和村干部关系好就随便监督,那监督就流于了形式。因此,必须要选出合适的人选来,让监委会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
二是要保持独立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委会除了要有牌子、有职责、有制度、有保障、有活动、有记录外,还需要明确监委会主任和其他成员的待遇,监委会的这个工资如果是由村委会来发,那俗话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监督就很容易会无力和跑偏。因此,为了监督的公正有力,必须要保持监委会的独立性。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起来,这是迈出了左腿,监委会真正发挥作用,这是迈出了右腿,两条腿一起发力,基层民主才能前行,“村官”才不会脱轨,“防火墙”才能防得住病毒来犯。(高永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