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广东省消委会携手全省23家市、区消委会,联名向国家工信部“上书”,希望工信部推进落实手机预置软件自由卸载。近日,工信部起草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手机软件,必须可卸载。(11月24日,新浪网)
一直以来,国内手机软件应用市场比较混乱,用户手机上经常出现莫名的软件,一不小心就中招,而且还不能卸载,有的甚至存在偷流量、吸费、泄露隐私的风险。大多数手机用户一提起预装软件,都是“咬牙切齿”。那么,为何中国智能手机用户受预装软件的荼毒如此严重呢?
究其原因:一是,中国垄断运营商的存在,使得市场竞争不够充分,本应作为监管助理的运营商却为了个人“私利”肆意预装软件。
二是,监管执行力差,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不健全。尽管2013年11月1日起,中国手机市场即执行了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通知》。但《通知》只是对手机厂商的环节进行了限制。实际上,预装软件有很多种途径,各级经销商甚至个人都有可能对手机进行刷机预装。因此,《通知》从根本上缺乏实际的执行力和充足的可操作性,毫无监管实效。
三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淡寡也是导致预装软件泛滥的原因。由于国内很多消费者还没有养成为软件买单的习惯,多数软件就只能靠免费模式来刷流量、赚广告了。而争夺市场份额,就只能“玩”预装了。
尽管强制预装软件直接违背了消费者自由使用手机的意愿,但为了获取利益,预装软件早已成了手机行业的一项“潜规则”。不过,若按近日工信部所公布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彻底实现“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手机软件,必须可卸载”,很可能也是“理性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甚至也可以说,这解决之道只是“隔靴搔痒”,切不可盲目乐观,高兴得过早。
解决预装软件问题,并不是简单的靠一个《暂行规定》和工信部的强势监管就能完全解决的。而真正解决该问题,还应归宿于监管和市场的平衡。(马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