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聚众赌博视若无睹、下属公款旅游听之任之、班子成员“集体”贪腐……这样管不住亲属和下属的领导干部,要小心了。来自中纪委网站的信息,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有9000多名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据11月24日新华网)
9000多名被问责的领导干部,他们每一个人的背后,至少有一名亲属或者下属“为非作歹”,9000多名干部的背后,“为非作歹”的亲属下属会有很多,说明在他们的治下,政治环境很是“恶劣”!这让笔者想到了自古以来文人墨客与政治家们推崇的“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虽然这9000多名被问责的领导干部比那些与家属下属同流合污者要好,但是在“两个责任”之下,党政干部仅是如荷花般“出淤泥而不染”还远远不够。
干部“出淤泥而不染”,虽是清廉,但也说明他生存的环境处处是“淤泥”。而这种环境正是因为这类领导干部的不作为造成的。若是自己清正廉洁,而且履行好自己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就不会出现亲属下属“为非作歹”的事情了。而他们让自己深处“淤泥”的环境里,自己即使再“不染”,这也是不作为。因为这种环境的造成,与其听之任之有很大的关系。
领导干部不是“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汉”,而是为人民服务这个团队的管理者,担负带领、管理和监督这个团队的责任,让团队保持良好的作风,这也是他们的职责所在。而现在,团队中的众人“皆腐”,而他们“独醒”,保持自身清廉“独活”于世,这说明他们不是称职的领导干部。他们带领这个团队,让这个团队保持清廉的情况下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任由团队人员“危害人间”。
一名领导干部,仅仅自己清廉出淤泥而不染还远远不够,作为带队者,放下肩上的担子,自己独行,不管行多远,他们都不是一名称职的好干部。领导干部在洁身自好出淤泥而不染的同时,还必须做一名“拯救者”,扮演好治理官场污染的“清洁工”的角色。(赵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