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城西门外村村长蔡某,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拿到了商品楼建筑工程,之所以轻松取得了工程承包资格,盖因使用的是村里的土地,因此毫无悬念地成为承包商。(中国网)
这件事本身就蕴藏了权力寻租,试想,如果没有这个先决条件,至少这样的工程需要经过竞标。免去了这个程序倒也罢了,毕竟工程发包方需要得到村里的支持,不然随便找个理由,就能让工程搞不下去,县官不如现管嘛,这个道理大家都懂的。只是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就很不地道很不靠谱,甚至走向了背离民意的极端。
从这则新闻中,我们看到了蔡某这个一村之长的丑陋与不堪,由于工程施工过程中,长时间抽水,致使地下水下降,导致附近村民住宅平房出现严重裂缝,村民提出赔偿要求显然并不过分,只要村长主动回应村民的诉求,合情合理地予以妥善解决,或许大家也不会跟你过不去,因为类似的权力寻租我们见得多了,对你这个小“苍蝇”人们懒得去打。
可惜,蔡村霸根本不把村民的合理诉求当回事,对村民又进行了二次伤害,不但不对房屋受损采取补救措施,更是动用黑社会公然对村民大打出手,其嚣张程度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吴春青、吴春雷、李俊玲等村民被打得头破血流,谁也没有想到,在打黑除恶渐进高潮的今天,居然还有人胆敢逆流而上,天下难道没有王法了?
别看村长官不大,但能量却不小,建设局、城管局、信访局都不管,就连当地公安也竭力袒护,致使打人的凶手及蔡某这个幕后总指挥也逍遥于法外,主管城建的副县长也无能为力,这个时候我们幡然醒悟,原来小“苍蝇”的背后还有一群小“老虎”站台撑腰,难怪霸道村长为所欲为、气焰嚣张了。
据知,黑社会打手中都有犯罪前科,村长与之沆瀣一气,其中必有利益输送,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工程怎么就承包给了当村村长?村民被打伤明显涉嫌犯罪,蔡某及其黑社会为何没有受到法办?这些问题必须找到合理的解释,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出面,给村民一个公道,给全社会一个真相,法制社会岂容豺狼挡道,阻碍法治进程。(魏功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