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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念肆虐,触“网”而归是必然结局

2016-07-06 10:17:50 来源:河北新闻网

    去年,逃亡境外7年之久的北京市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孙新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公布百人红色通缉令后,北京市首个被抓回的被通缉人员,并且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罪的被告人孙新当庭认罪。(人民网 7月5日)

    逃亡七年之久的孙新最终等待他的还是牢狱生活,最终没能逃过王国强、杨秀珠、李华波、顾震芳等外逃人员的结局,成为“侥幸者”。 没有什么自由的“避罪天堂”,触犯法律就只有禁锢的“地狱生活”,自己选择什么样生活方式,就注定了生活发展的方向,也就注定了什么样的结局,尤其是与法律背道而驰。

    孙新的辩护人认为,孙新所在的单位在财务管理中有很大漏洞。对于辩护人来说,我们能够理解,为辩护人争取到最小的惩罚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但针对事件本身来讲,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对于挪千万元公款投放证券市场,孙新自己才是最终的“主导者”。

    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外因共同作用形成的,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所以我们要知道无论有多少外在条件,如果没有内因事物也不会产生变化发展。也就是说无论有多少制度的漏洞,如果孙新没有贪欲和贪念,敬畏法律、遵守制度,孙新也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在自己不良内因的作用下,外因才起了负面的助推作用。看清事物的本质,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才能够真正的解决问题。管住自己,才是根本。

    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外因的作用。内因决定着事物的根本属性,外因推动发展。如果没有外因的作用,事物的发展也会受到影响。也就说公司的制度完善、管理体系更健全的话,孙新也许就不会越走越远,而选择早日悬崖勒马。制度的漏洞不但让自己的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在孙新的犯罪道路上也起到了负面的助推作用,对于公司而言却是赤裸裸的教训。

    我们惩治的犯罪的目的,是惩恶扬善,但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我们只有认清事物的本真才能避免错误的发生,不断修正我们自己的人生轨迹。追求利益,想过上更好的生活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钱财的获得要有正当的途径。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旦超越现有的“道”,被贪欲控制、触碰法律红线,不管是如何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同一个结局。(逯红亭)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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