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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面前,生命不容“绕远”

2016-07-11 14:38:20 来源:河北新闻网

    时值南方大汛期间,安徽省枞阳县乡镇干部周巨龙因为“绕远路”而被免职,这一处分决定在网上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自今年汛期以来,多省份密集通报抗洪抢险中,干部违纪案例,涉及擅自离岗、在岗不尽责等多种情形。(新京报7月11日)

    近日来,南方连降特大暴雨,多地被洪水围困,当地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受到极大的危害。危急时刻,灾情就是命令。各级党员干部和人民子弟兵连夜奔赴前线,支援灾区,给老百姓送去了抗洪物资,体现了广大党员干部与群众心手相连,极大地鼓舞了灾区群众战胜洪灾,重建家园的信心。

    人民群众命悬一线,作为党员干部和军人第一时间赶到灾难现场,参与救援,这是军人的天职,也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然而,安徽这位乡镇干部却为了“扩大影响”,故意“绕远”,如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简直是在拿群众的生命当儿戏。

    谁都知道在抗洪抢险面前,时间真的很重要,时间就是生命。早一分钟,对于受灾群众来说都是极大的希望。作为党员干部更应该明白这一点,但周巨龙接到通知后却不顾抗洪大局,不遵守组织规定,出于“私心”,故意带领抗洪抢险部队“绕远路”,这样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受到免职处理,其实是“罪有应得”。

    当前,我国对抗洪抢险工作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纪律。在《防洪法》中,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防汛抗洪工作中的过失行为,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防汛抗洪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拒不执行防御洪水方案、防汛抢险指令或者蓄滞洪方案、措施、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等”,要“严格追责”。安徽枞阳纪委对周巨龙的处理就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通报也警示了那些不履职尽责,工作思路不清、决策随意散漫的党员干部,给他们一次教训。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周巨龙最终为他的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此案例,广大党员干部需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谨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时刻谨记“老百姓是天”,百姓的生命安全更是天大的事。(马丛棉)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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