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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轻易给“开箱费”贴上霸王条款标签

2016-07-20 10:39:3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近日,因安能物流在签收前验货索要“开箱”费一事,再度将快递业的“霸王条款”推到了台前。业内人士表示,快递业标准规定里并无对“开箱费”的详细描述,“开箱费”缺乏法律依据,属于物流快递公司自行开立的收费项目。而且,收费标准不统一的快递“开箱费”也不合理,涉嫌霸王条款(据7月19日《经济参考报》)。

    平心而论,作为快递企业,在投递快件外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客户要求开箱或开包检查无疑是“强人所难”,无论快件里的商品物品有无问题,都必然会占用快递企业的时间和效率资源,尚若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包装内的物品出现“内伤”或质量问题甚至假冒伪劣情况,现场也根本没法得到处理。依然需要通过相关途径进行解决。因此,对于外包装出现破损,客户要求开箱或开包检查的合理要求,快递企业不仅不应当收费,还应主动向客户提出开包检查,这样一旦商品物品出现磕碰损伤问题,由双方现象见证,更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

    但在快件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客户要求开箱开包检查,无论有无收费政策规定,快递企业要求收取一定的“开箱费”都是合理的,客户要么选择付费要么选择拒签,按照“法无规定即可为”的原则,快递企业收取的这项费用既不能算是违规,更谈不上是“霸王条款”。所谓“霸王条款”,是指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而客户在快件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提出开箱检查的要求,显然是对快递企业的不信任和利益损伤的心理故意,如果快递企业对客户这一开箱要求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的风险几乎都由企业甚至快递员个人承担。

    按照“风险共担”的公平原则,客户既然在包装完好的情况下,选择开箱检查,就应当为商品完好的“风险”有所付出,同样快递企业既然收取客户开箱费用,就应当为物品可能存在的“内伤”承担责任。实际上,在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对客户要求开箱检查收取费用,对快递企业并非全是利好。某些特殊情况下,很可能会“占小便宜吃大亏”。而多数快递企业在外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拒绝客户开箱乃至允许客户选择拒签,无疑更有利于企业。

    实际上,市场经济的复杂多样,各种交易往来中所遇到的问题,法规政策也不可能细化到面面俱到,在对各项法规政策不断健全完善的同时,传统的商业伦理道德作用也不应被忽视。实际上,除了快件物品在物流过程中出现磕碰损伤,快递企业需要承担责任之外,物品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甚至出现假冒伪劣,与快递企业几乎都不存在任何关系,解决这类问题也并不牵涉快递企业。快递企业只能对快递物品商品出现运输损伤负责,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内中物品商品是否存在损伤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既然客户在外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开箱检查,就应当与快递企业形成一种“契约”。笔者以为,对于这种情况,快递企业不妨选择灵活机动的方式与客户进行协商,物品出现磕碰损伤,由双方协商赔偿或补偿。没有任何运输损伤,客户就需要为此承担“开箱费”,如此风险共担更为公平。消费者利益需要维护,却也应该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之上,不能因为自己的不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就轻易给快递企业贴上“霸王条款”的标签,这同样也是违背商业伦理和不公平的。(谢磊)

责任编辑:贾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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