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古城东路和胜利北街交叉口附近积水严重,严重影响交通和居民出行。市政工作人员称,前几天也曾经接到居民反映,到现场初步查看后发现,漏水位置并没有市政管线分布,漏水的并非市政管线,至于其具体产权他们也无从得知,因此难以处理。(4月15日 《燕赵都市报》)
有产就该有权,张三的东西,李四不能随意处置;有权就该有责,既然张三说了算,有事就得张三担着,与李四无关。据此判断,漏水的地下管道,谁是本主儿谁来修,天经地义。之所以“冤无头、债无主”,关键在于产、权、责不明晰,大家都成了局外人。
局外人自然好当,受害者最是难熬。据新闻报道,被淹路段车流量很大,而且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大型车辆。大车一走,水花“三尺高”,小型车辆和行人只能纷纷避让,若避让不及,落汤鸡就当定了。除此之外,交通道路安全隐患也成为一大难题,车辆和行人在湿滑的路面上行使,万一一个不小心,轻则损失财物,重则危及生命健康,后果不堪设想。群众利益无小事,公共实施维护保养马虎不得,更推脱不得。
而若想从公共基础设施的“字典”里抠掉“马虎”和“推脱”二词,就必须明确产、权、责的归属问题。在这方面,既可以使用“谁修建——谁管护——谁负责”模式,也可以使用建、管、责委托分离模式。但无论哪一种,都必须将当初谁修建的、平时谁管护的、日后谁负责的三个问题登记备案,以供查阅。隐约记得长城砖上刻有“沈阳造”、“德州造”、“延绥造”等字样。漏水的管道若也“谱上有名”,我们或许不必为产权问题挠头。
说一千道一万,都是后话,为今之计、当务之急是将仍在汩汩冒水的地下管道封堵上,避免“水害”持续扩大。我想,城建部门及街镇政府应该及时站出来,一边抓紧抢修,一边倒查产权。待修理完毕之后,再以此为契机,对辖区内所有公共设施的产、权、责进行深入细致地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以防日后不时之需。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让群众满意。(郑友琰)
附:相关新闻链接:古城东路附近漏水数日漏水管道的产权单位 居民喊你快来维修燕 http://yzdsb.hebnews.cn/html/2016-04/14/content_954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