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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紧防止“带病提拔”的制度笼子

2016-08-31 09:12:1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2016年08月30日《光明日报》)

    近年来,围绕落实从严治吏要求,中央相继出台了干部任用、纪律处分、问责监督以及能上能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此次制定印发防止“带病提拔”的意见,则对选人用人的源头作出具体规定,通过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着力形成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衔接、完整闭合的防范机制,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

    长期以来,干部“带病提拔”是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难题。虽然“带病”干部只是少数,但他就像“癌细胞”一样,如不及时加以治疗控制,不仅侵害干部自己的身心健康,还会侵蚀整个干部队伍,更会腐蚀吏治生态,极大地伤害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意见》的出台,坚持把责任挺在前面,以责任追究压阵,既源头预防又全程把关,将有效减少干部“带病提拔”的发生率,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保障、注入了活力。

    人们常讲,“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们评价一个人,不可能只看一时一事,否则就会以偏概全、有失偏颇。而考察了解干部更是如此,要综合比选、久久为公。特别是防止“带病提拔”,必须深化日常了解,既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经常看、长远看,也要着重了解干部的“平时”,看经常、看长远,只有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经常、全面、深入、反复地了解干部,才能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的识准识真干部。《意见》明确要求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了考察方向、细化了考察要求,这对于提升干部健康指数必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当前,正值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攻坚的关键期,必须有一支忠诚、干净、实干的干部队伍作保障。各级各部门应以《意见》为指引,延展干部考察的深度,拓展干部了解的广度,提升干部识别的准度,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为实现“四个全面”目标汇聚强大力量。(刘春江)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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