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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票价岂能只优惠本地游客?

2016-09-05 10:23:2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近日,作为日照重点旅游演出项目的“日出东方”海之秀首次公演,不少市民和游客前去观看。据了解,本地市民购买演出门票半价,且今年在半价基础上买一赠一,折算下来,一张票最低仅花40元,而外地散客需原价购买,一张票最低需花160元,这让一些外地游客大呼“不公平”。(9月4日《齐鲁晚报》)

    中国是礼仪之邦,素来有热情好客的文明传统。如果景区旅游项目价格内外有别,无异于在兴致勃勃的外地游客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会让他们觉得自己不但没有受到传统礼遇,反而遭受了不公平的歧视待遇。这不仅扫了他们的游兴,也让他们对景区与景区所在地产生负面印象。从长远来看,这对当地旅游产业发展不利。

    在我看来,旅游优惠不能局限于本地游客。而应该着眼长远,让优惠票价成为制度常态,惠及到每一个来此游玩的市民,逐步还原景区公共属性,让民众充分享受旅游休闲的乐趣。

    表面上看,景区旅游票价优惠更多人会带来经济损失。但旅游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吃、住、游、娱、行、购”等六大旅游要素中,门票等旅游票价只是旅游经济的一个环节。实行低价政策或者不卖门票,将大大提升周边人气,带动周边酒店、餐饮、购物、娱乐等多重利好。从促进旅游消费、拉动旅游经济的角度讲,旅游优惠并非亏本生意,还可以为景区赢得公益美名。比如杭州西湖免费开放虽然减少了门票收入,但是拉动了地方综合旅游经济,赢得游客赞誉,根本无损经济利益。如果过高的旅游票价吓跑外地游客,那才是得不偿失。

    与我国旅游高票价做法不同的是,一些发达国家景点维护大都由政府出资,列入财政预算。不少名胜古迹根本不卖门票。即使卖门票,景点门票价格也普遍低廉,与当地百姓收入水平比起来,是九牛一毛。门票价格在国民月收入中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1‰。比如,意大利古罗马斗兽场只需6欧元;以色列国家公园门票一般为10-20谢克尔,最低为3谢克尔(1谢克尔约合人民币1.8元);捷克名胜古迹和公益文化设施门票的基础价格是月收入的0.5‰;比利时国家所属的名胜古迹统一票价,相当于职工月收入的0.35‰,仅仅是象征性地收费。法国的卢浮宫、凯旋门、凡尔赛宫、埃菲尔铁塔、巴黎圣母院、卢瓦尔河谷城堡群等举世闻名的景观每年吸引众多游客观光。对这些宝贵的“财富”,法国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眼未来”的管理原则,采取“低价策略”弘扬民族文化。人家低价甚至免费吸引游客,某些景区门票价格居高不下不说,还导演“伪听证会”谋求门票涨价,值得反思。如果景区不能回归公益本质,仅靠对本地游客的优惠让利,又能多大程度上激活民众的旅游休闲热情呢?

    从景区的地位与归属来看,不少景区是著名的文化遗产,是全体国人共享的名胜。她们凝聚着全中国人的智慧与汗水。地方只是名胜古迹的管理者,并非所有者。既然是文化遗产,就应具有公益性与社会功能,不能单纯以票价论价值,更不能只优惠本地人。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有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这种游戏规则首先体现在价格与服务上的公正平等,不管是本地游客,还是外地游客,他们在市场上消费就应该享有公平的市场权利。《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不得有实行价格歧视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日照该景区在旅游票价的问题上,设立双重标准就是一种针对外地人的歧视性市场行为。

    从根本上讲,如果日照景区把针对本地人的优惠转化为景区优惠制度常态。如果更多地方、更多景区放弃景区暴利思维,实质性下调旅游价格与配套服务费用,让景区回归公益属性定位,这不仅会激发民众的旅游热情,吸引更多人欣赏美丽中国,对拉动内需也将发挥积极作用。(叶祝颐)

责任编辑:贾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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