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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仅有立法撑腰还不够

2016-09-26 09:38:12 来源:河北新闻网

    “无烟草青少年运动”的王春晖在一家餐馆吃饭,闻到呛人的烟味,发现有两位女士在吸烟。王春晖马上招呼服务员说有人吸烟,服务员走过去劝阻,吸烟者主动掐灭了烟。王春晖说,如果没有立法的撑腰,不吸烟者的权利就不会得到保护。(9月23日《人民日报》)

    烟草中有着大量的有害物质,吸入体内不仅会影响性激素分泌,损害皮肤,还会影响生育,殃及后代,甚至容易患上癌症。但是,吸烟问题非但没有缓解,反而日益严重。公共场所吸烟,赫然成为影响他人生命健康的“毒瘤”。

    公共场所吸烟并非中国的特例,而是世界性难题。吸烟有害健康却难以禁止,很多时候,烟民下意识的“动作”,便让公众遭受二手烟的危害。为此,很多国家出台了相应的禁烟政策,严禁公众在公共场所吸烟。随着很多国家禁烟政策的落实,禁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吸烟人数减少,吸烟率下降。但是,在我国公共场所吸烟现象时有发生,吸烟人数不断增加。

    为何我国公共场所吸烟屡禁不止?一方面源于禁烟法律的“漏洞”。从《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来看,它禁止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却也设置了室内吸烟室,给禁烟留下了一道“口子”。法律机制的“漏洞”,犹如在游泳池里设立小便区,严重阻碍了公共场所禁烟的步伐。

    另一方面,归于烟盒警语“换脸”难。中国的烟盒警示标语如同作坊里的石磨,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推了半天,还在原地绕圈。截至2015年12月,采用图形警示包装措施的国家和地区已达85个,覆盖世界人口过半,其中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的图形警示面积大于50%。但是,中国的警示标语依旧如此“温柔”,还是“吸烟有害健康”,显然,没有冲击力的警示标语难以给烟民造成视觉冲击,严重制约禁烟的实行。

    当前,全国很多地区出台了禁烟法律,为公共场所禁烟保驾护航,但是,要想在禁烟中取得成果,亟需堵住禁烟“漏洞”。首先,应实行全面禁烟,不留一丝一毫的余地,敢于在公共场所吸烟,挑战法律者严惩;其次,烟盒警示标语应向其他各国看齐,增大烟盒警示标语的面积,同时,增强警示图片的“恐怖力”;再而,国家有关部门可以提升烟草的价格,或者限制出手烟草的数量,以此实现全面禁烟。(刘小超)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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