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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寒心”需制度添柴加火

2016-10-25 13:51: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今后再有路见不平,我依然会挺身而出。”在上周五举行的发放仪式现场,见义勇为者刘丰收拿到优惠卡后激动地说。刘丰收是汉阳区国税局的一名工作人员,2006年3月,一名劫匪在江汉二桥附近公然抢劫,刘丰收在被刺伤的情况下勇擒歹徒,之后没有留下姓名就走了。当年他荣获了“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记者现场看到,刘丰收领到的优惠卡为一红一绿两张,红色的是交通优惠卡,上面印有持有者的照片、身份证号等,绿色的为旅游优惠卡。(10月24日楚天都市报)

    10月24日,武汉市为1200余名市级表彰过的见义勇为者发放免费公交卡、旅游卡,凭卡可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轮渡,免费游览黄鹤楼等28个景点,这是武汉今年起施行的《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具体落实。虽说做好事并不为获得奖励,但政府和社会对好人的关爱却让他们在逐渐转凉的天气里感受到别样的温暖。

    然而,近年来,“好人没好报”的事件却频见报端,2015年3月,成都彭州一学生,好心搀扶摔倒老人,却反被老人诬陷撞到自己。11月,一位主播深夜好心救人,却被伤者咬定是她撞的人。12月,山东小伙好心救同事自己却牺牲,事后被同事诬陷“为情自杀”。诸多类似事件着实让好人“寒了心”。

    每次爆出让好人“寒心”事件,网络上总会伴随着舆论的谴责。道德谴责固然有其效果,但并没有办法改变事情的走向。剥丝抽茧探究让好人“寒心”事件发生的根源,还在于浮躁社会背景下,人的自私功利心作祟。面临道德滑坡的不争事实,仅仅依靠道德手段,显然已经遏制不住部分人内心私欲的增长。笔者认为,解决好人“寒心”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制度。

    实际上,早在2013年,深圳就提交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助人行为保护条例(草案)》,该条例提出的无过错推定和责任豁免原则,旨在遏制近年一些不正确案例引起的社会道德滑坡趋势,阻止“见义不为”的冷漠人性蔓延,防止“恩将仇报”的索赔。无独有偶,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将在2017年实施,《条例》中规定,个人在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其家属不得捏造事实向提供帮助的人恶意索赔,因恶意索赔侵害帮助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可否认,当“好人没好报”成为一种严峻的社会问题时,就应当思考法律的介入和应对方式,需要结合实际进行制度设计,考虑并兼顾到“好人没好报”现象的各类具体情况,探索全国层面的统一立法。同时还要做好普法工作,加强宣传,并强化法律执行。(刘小超)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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