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陕西宜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范延兵顶替他人学籍档案,涉嫌身份造假。该局发布的一份调查情况说明中透露,真正的范延兵本人由于在初二时“因个人原因辍学”,“没有给其造成任何影响和利益上的损失。”现任范延兵局长“是严格按照公务员工作登记流程自然过渡的,符合法定程序,并没有钻法制空子,影响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性。”(12月12日新华网)
从单位出具的调查说明看出,虽然范延兵顶替他人学籍档案已是事实,但之后的公务员身份却是合规合法的,单位不在乎他冒用了别人的名字,唯独看重他公务员身份的合法性,进而毅然决然的站在范一方,并给出没有钻法制空子、影响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性的定论。
对于单位的说辞不难理解,毕竟顶替他人学籍不同于替考。顶替学籍只是名义上使用他人的名字,仅仅名字上作假,成绩如何结果如何仍需要自己去打拼。替考则是考试成绩的作假,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但无论是以前的还是现在的法律,对于顶替他人学籍档案也是不允许的,一人一档,如果有人冒用他人的档案,那受害人接受过教育的“证明”该从哪里找?况且,顶替他人之后,就要一辈子用化名生活学习,一名两人的存在是否给受害者带来了困扰?
顶替他人档案受害人也许仅为一人,但造成此种事实却并非一人所能为。这既牵涉到当事人,又涉及到学校、户籍管理等部门。
当事人有主观造假之嫌。无论是想继续求学还是迫于其他,顶替他人学籍档案是当事人事先知道的,并且也知道是不能广而告之的,毕竟它是不符合时下政策规定的,从这点看,当事人不只是钻了法律空子,甚至是“光明正大”的违反了法律,是法理所不容的。
学校不免有包庇之疑。学校不管是为了提高升学率,还是变相为学生提供受教育机会,这都是以侵害他人利益为前提的。能堂而皇之顶替他人的学籍档案,学校岂有不知之理?究竟为何,还是学校自己最为明白。
户籍部门应负失察之责。顶替他人的名字可以继续求学,但却绕过了户籍部门的监管,这是多大的漏洞?并且可以让错误一直延续十年、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表面上看,真正的范延兵本人在初二时“因个人原因辍学”,“没有给其造成任何影响和利益上的损失”,并且现任范延兵局长“是严格按照公务员工作登记流程自然过渡的,符合法定程序,但俨然从一开始这就是个破坏社会规则和公平公正的违法案例。假如没有这些顶替他人学籍档案的人存在,势必会有更多其他人在当时的规制下通过相对公平的竞争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也不知会改变多少人的命运。所以,“身份造假”不容继续存在,对当年的造假也要有个明白的交代,采取可以补救的措施,还学子以公正,还社会以公道。(齐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