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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厕所成为受贿的不净之地

2016-12-14 10:06: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交通局原局长焦某某因受贿8.3万元和高档烟酒、字画等被宁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竟然有施工负责人趁其如厕时行贿现金1万元。(12月14日 新文化报)

    从数额上来看,焦某并不算巨额受贿,但其受贿地点令人大跌眼镜,居然在如厕的时候也抽空受贿一下,在方便之时大开“方便”之门,实在令人不齿。焦某受贿如此饥不择食,也暴露出如今贪腐的一个特点,就是无孔不入,无利不图。

    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如何把公事当公事来办成了如今领导干部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因公事结下私交并不是不可以,像交通部门难免要与施工部门打交道,但以私交为借口行办公事之便利,那就有可能会产生贪腐问题。因此,权力的运行必须在阳光下,在人民的监督下进行,否则,党员干部出了问题也不能及时发现、纠正了。

    党员领导干部的贪婪,源于权力私有化思维蔓延。一段时期以来,干群关系由“鱼水关系”变成了“油水关系”,为官者如油,高高地漂浮在群众之上,拿着百姓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家发家致富的工具,有权必耍,办一点小事都要吃拿卡要,哪怕数额不大,但也不能没有“意思意思”,失去了为官的道德底线。无数落马高官的事例都表示,没有对权力的清醒认识,就不会有好下场。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哪怕在臭气熏天的厕所,也没有腐败蛀虫的藏身之地。为官要道,在于清廉如水,保持清醒,才能不跌进“脏款”的坑。(黄振明)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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