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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成“老赖”,要“算账”更需落实

2017-01-10 16:59:29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6年3月,有关“辽宁周胜喜向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政府讨债19年无果”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2016年8月,长甸镇副镇长孙志国等人到北京与周胜喜协商赔偿事宜,但至今未公布协商结果。镇政府和周胜喜经过协商,于2016年12月初通过摇号的方式选取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欠款数目进行计算,目前仍未得出结果。(1月9日 人民网)

    因欠债13年而未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去年6月份,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执行决定,将该省长甸镇政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事件引起网络上的广泛关注,毕竟法院系统对各行各业“老赖”设计的“黑名单”用在政府头上还是头一遭。网络上的口诛笔伐,可能真的损了政府的颜面,长甸镇政府终于有了协商还款的行动,而今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算账”也显示出政府面对现实的态度。

    “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建设法治国家,打造法治社会,每家企业、每个政府部门都有不容推卸的责任。长甸镇政府本该成为当地诚信建设的主体,却成了反面典型,被法院列入“黑名单”。其实,政府“老赖”并非仅此一家,修水县太阳升镇政府拖欠深圳市银广厦公司建桥工程款4年,仍有210万元未还清;陕西山阳财政局拖欠键办公楼工程款14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久拖不还,除了让债权人受伤,还会背上骂名,折损政府部门公信力——毕竟,与一般“老赖”相比,政府当“老赖”更有负面影响。

    或许是畏于法院的判决,也或许是社会舆论的压力,长甸镇政府终于有了行动。在双方对债务存在质疑之时,请第三方帮忙清算无疑是必要途径。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解决办法,制定偿还方案,化解矛盾,长甸镇的一系列主动作为定能挽回一些损失的民心,但在“清算”账务之时,政府是不是也应该清算一下自己的处理账务的机制,当前地方政府债务责任承担上的制度是否也需要完善一下呢?

    政府欠款也并非不可,但还款机制不完善就容易伤了民心,损了形象。去年10月份国家发改委就曾发文称将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偿还欠款计划”,那地方政府是不是也该积极响应呢?政府“老赖”算清帐目是重要的,落实责任也是必要的。笔者相信,在长甸镇政府积极协商还清欠款之后,政府信用还是可以通过完善机制慢慢建立起来的。(张洪志)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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