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查处手机恶意软件别忘了管好运营商

2017-01-22 16:25: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在3年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了一宗通过恶意软件盗取用户话费的案件,涉及被盗费手机近600万部,恶意扣款额更是达到6700多万元,该案也是全国首例以盗窃罪起诉的手机软件恶意扣费案。历时3年审理,1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对任某、郑某宁、汪某峰等16人作出一审判决。任某作为第一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1月21日《深圳晚报》)

经过长达三年时间的审理,该案终获判决。16名用恶意手机软件扣除消费者话费的不法分子分别受到法律制裁。这是一份迟到的正义。但是,我在想,如果不是不法分子恶意扣费太疯狂,案件影响太坏,还有多少手机预装的流氓软件继续用吸星大法盗取消费者话费呢?

在商言商,基于不法分子的大利益来说,如果寄希望于个案判决和公众用脚投票,就能让他们良心发现,主动放弃流氓软件,不再恶意扣费,似乎有点一厢情愿。有关部门还应该主动出击,对手机软件、声讯业务掀起一场正本清源的革命,加大其违规操作成本,让手机清净起来,让消费者不交冤枉钱。

各种手机软件和声讯业务五花八门,要让主管部门一一监管,并不现实。从目前国内各种手机流氓软件和声讯业务的生存环境来看,他们大多依赖于通信商。从某种意义上讲,运营商自觉不自觉充当了流氓手机软件和声讯业务的帮凶角色。 因此,从长远来看,要真正净化通信环境,还应该从规范通信服务企业运营抓起。

其实,包括流氓软件、声讯业务在内的通信行业乱收费的问题早已为舆论所诟病。由于消费者对通信费用没有话语权,话费收取标准与方式都由运营商单方面决定。许多消费者都有过被乱收费的经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与运营商之间实际上是一种消费合同关系,运营商理应为消费者提供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对消费者来讲,他们为运营商带来利润,却遭遇运营商与声讯台合谋乱收费,他们心中肯定不痛快。但是不痛快归不痛快,运营商把关不严,各种流氓软件和声讯台乱收费的事情时有发生,消费者也无可奈何。

对此,我们乐见手机恶意软件制造者被判刑的同时,更期待相关部门认真监管运营商,督促运营商修补增值服务的监管漏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叶祝颐)

责任编辑:贾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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