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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罚抄写” 任性执法要不得

2017-02-22 16:18:44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近日,山西临汾交警“罚抄写”执法方式引发舆论关注。为整治非机动车辆闯红灯行为,临汾交警使出奇招: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闯红灯者,每人罚写100遍“红灯停、绿灯行”。(人民网2月21日)

小时候写错字经常被老师罚写几十遍,想不到这种“罚抄写”惩罚方式竟被一名协警用在了乱闯红灯者身上。对此,网民看法不一,有赞有弹。点赞族认为:只要社会效果好,就该鼓励。骑自行车或摩托车的,说不上都是穷苦人,但经济条件相对要差一些。以“罚抄写”来教育老百姓,一来容易接受,再者也让人“长记性”。而直接罚款,违法者心里就会犯嘀咕,遇上着急上班的,难保不跟交警吵起来。临汾交警执法方式很人性化,给交警点赞!

而反对族认为:惩罚不痛不痒,会流于形式。惩罚犯错者,如果戳不到痛处,被惩罚者是不会有切肤之痛的。临汾交警执法的目的没有错,但方法值得商榷。从媒体报道的图片看,违法者有好几处将“红灯停”错写成了“红灯行”,这种蜻蜓点水似的惩罚有什么实际意义?

“中国式过马路”一直都是交通顽疾,老话题总能成为舆论场的焦点。闯红灯者罚写100遍“红灯停、绿灯行”能管住任性行人吗?其实我们每个人从几岁时起就把“红灯停、绿灯行”熟记于心,市民不是不知道这个规则,而是常常漠视规则。因为你漠视了它,往往并没什么代价,何况很多人都在闯,而你不闯,马路太宽,你可能又要等到下一次红绿灯。就像一个常用的字,不是不会写而是不注意,即便罚写100遍,写顺手了下次可能还会写错。很多人心里抱着,你抓住我了,我就抄;没抓住,我就继续闯,用这种不痛不痒的办法让行人长记性恐怕很难奏效。治理闯红灯用让群众易于接受的惩罚方式,而不是随意想一出是一出,这其实是一种懒政。

惩治闯红灯,任性执法要不得。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长期存在,而且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常常遇到“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也因此各地交警部门在治理交通违规时,为了达到目的想出了很多奇葩招数,比如深圳给闯红灯的人戴绿帽,有的对闯红灯者晒其照片,让其丢人……这些措施,虽然出发点是好点,短时间内也能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没有执法依据,本质上都是滥用职权。交警部门有对违章行为的处罚权,但这不意味着,就可以肆意地对违章者采取措施。事实上,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违章也有相应罚则,“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因此不能执法效果好,就可以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罚写100遍“红灯停、绿灯行”,做法太随意,应尽快统一教育方式及尺度,维护执法严肃性。如何根治闯红灯陋习,不妨借鉴国外,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将处以200新元的罚款,再犯可能被判监禁。在美国,乱穿马路最高可罚款50美元,并记入个人诚信信息。罚款和信用挂钩,这个代价几人敢承受?但不可否认,有的地方红绿灯设置时间配比不合理,这需要相关部门科学规划路口、合理配备信号灯,更需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小做起,改掉陋习。(魏金改)

责任编辑:贾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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