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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观沧海】观点 | 不应只有“3·15”,消费维权每一天

2017-03-16 14:36:42 来源:e观沧海微信公众号

文 | 乐兵

年年“3·15”,今又“3·15”,这一天,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盛大节日,很多地方的消费维权战斗会如约在这一天打响。有关部门、媒体、商家以及众多的消费者,都会把聚焦的目光投入这个全民关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中来。有关部门不仅会走上街头普法,也会严厉打假,媒体也会集中曝光假冒伪劣产品,商家还会借机促销, 打着“消费者节日”的牌子搞“折扣”“返销”……在这一派仿佛喜庆的节日的气氛中,消费者是否还会遭遇假冒伪劣商品呢?

不可否认,“3·15”的到来,给有关部门提供了一个集中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契机,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在消费中受到伤害后表达情绪的节点。然而,老百姓过的是平常日子,不可能在这一天买好全年365天所需要的所有物品,消费伴随着生活的每一天,离开“3·15”的日子,假冒伪劣产品会不会“卷土重来”?维权会不会遭遇“求告无门”的尴尬?

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不应是315这一天的事,功夫贵在365天。

监管不能作壁上观。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认真执法,严惩欺诈行为。发挥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加强市场监控,既严厉打击制假者,又要打击售假者,切断制假售假利益链、产业链,对制假售假者,罚得倾家荡产,罚的不再敢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像打酒驾一样打假货” ,将制假、运假、售假行为纳入到个人诚信记录当中,体现在个人信誉里,让他们失去的,不再有机会得到,以此铲除假货滋生的环境、土壤和舆论。

商家不能冷眼旁观。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要加强行业自律,摒弃投机取巧行为,走向合法经营、苦练内功、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注重品牌建设,要用品牌的忠诚度、服务的真诚度,换取消费者的满意度,如果有欺诈消费者,经营者的主管单位就要及时出手,用自己的刀削好自己的把,不等监管部门介入,就先把臭鱼“扫地出门”,像阿里巴巴,据统计,从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间,合计关闭违规店铺18万间。对待不良经营者要向“秋风扫落叶一样残酷”,才能换来消费者满意的消费市场。

消费者不能自认倒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消费者也要依法保护自己,保留原始证据,让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最大化,规避购物风险做到最小化。在购买商品时,不能只图便宜,而忽视了对生产厂家的资质等相关资料的查看和询问,更不能听商家忽悠而不要求开具正式发票。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积极举报,无论多么麻烦,也不能自认倒霉,而是要与售假者斗争到底,绝不放过,直至胜利,消费者的坚持和执着,必然会让商家不敢越雷池。

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任重道远,功夫贵在平时,贵在每一天,建立长效机制,政府、商家、消费者“一个都不能少”。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全民共治,努力实现天下无假。

责任编辑:贾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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