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惩治医托,“侠女”星火不如法律燎原

2017-03-30 17:20:16 来源:河北新闻网

3月29日《新京报》报道:因为一段长达1分15秒的视频,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护士骆福玉火了。视频中,身穿护士工作服的骆福玉,紧紧抓住一名身穿绿色毛衣的中年女子,并斥责“人家(病人)都哭了,你还在骗钱!”中年女子是一名“医托”,常年蹲守医院内,将病人“倒卖”至其他医疗机构,且多数为不具备正规资质的“野鸡医院”。

医托既无标签,又无身份标志,来去无踪,即便抓到了又怎样?按照现代快报的相关报道是先交给医院保安,然后再交给派出所处置。然而,医托这不仍然是“回来了”吗?如视频中所见,该医托并非“稀客”,而是该医院的常客,否则也不会一二再再而三的被“侠女”护士关注并抓获。

由本案医托现象分析,“侠女”护士或者其他医护人员抓获医托之后会走医院保安再到派出所的程序,然而,派出所抓到之后,又能进一步作怎样的惩罚?一般性治安处罚未必能治得了医托,而当证据不足或者取证困难之时,此类医托案也会不了了之。那么,再次出现或者一直混迹于患者中间扮演遇到神医的幸运者的角色就会一直表演下去,谁又能对如此不显山不露水的医托有所奈何呢?

惩医托现象,“侠女”星火不如法律燎原。“侠女”骆福玉护士一定会得到万千点赞,但这也折射了“侠女”毕竟是“侠女”,这只是一种路见不平的行侠仗义,而非所有医护人员的普遍行为。那么,谁才是惩治医托的专门防火墙呢?

其一,法律应当对医托不法行为进行专门的定义与定性,否则就一定会促使医托行为成为灰色地带,保安管不了,派出所没有咒念,医托一定会横行无忌。而当法律对医托加以“非法”“诈骗”之定性后,不仅派出所会有紧箍咒念,连“侠女”护士也一并有了念咒的权利。

其二,法律应当对医托背后的“野鸡医院”加以铲除。医疗资源配置失衡,造就了“野鸡医院”,而“野鸡医院”又养活了大量的医托。相关医疗执法部门不去惩治治理“野鸡医院”,而只对医托下手,这岂不是本末倒置之事吗?斩草要除根,“野鸡医院”本身就存在着大量的欺骗患者非法行医的行为,为什么有些承担着执法职能的部门一直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任由“野鸡医院”存在呢?(李振忠)

责任编辑:贾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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