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逃票被拘”具有样本意义

2017-04-07 10:57:30 来源:光明日报

近日,从贵阳北开往厦门北的G1687次高铁上,一湖南男子逃票被发现。他拒不补票,被行政拘留15日,其不良记录还将纳入“铁路乘车诚信管理系统”,将对生活工作(如报考公务员等)造成不良影响。(4月6日《海峡都市报》)

随着城市公交客流的增长,各地逃票人数也在与日俱增。此前据媒体报道,在武汉地铁4号线,3小时内就发现了30名逃票者;逃票手段是五花八门,如冒用老年证、学生卡等,令地铁部门防不胜防。特别是,此前据媒体报道,上海近两年查获逃票总人数达5万人次,更是令人震惊。问题是,对于这种恶意逃票行为,仅靠公交部门制止并要求补缴票款,显然收效甚微。如此语境下,一名男子因坐高铁逃票拒不补票,被行政拘留15天,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具有样本意义。

公交逃票现象,可以说在现实生活中比较普遍。有的乘客因上车拥挤,被动为之;有的则为了节省出行成本,故意逃票。对此,公交管理人员也没有太好的应对措施,毕竟,车上的乘客“七上八下”,拥挤不堪,不可能对他们进行“一对一”式的监督,多数时候只能靠乘客的觉悟和自律。然而,公交逃票行为发生时,公交部门工作人员可以制止,但没有执法权。公交票务管理的尴尬和无奈,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这种逃票之风。

然而,公交逃票,既是一种道德失范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公交部门的利益,而且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特别是,逃票现象并非仅是公交的“专利”,可以说遍及社会各领域,如景区逃票、电影逃票、展览逃票、演艺逃票等。问题是,对于逃票行为,基本上都是以经济处罚为主,但从目前的效果来看,并不理想。而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德国和奥地利,乘客一旦被抽查发现有逃票行为,除了遭受大额罚款以外,还将影响个人的诚信档案,在信贷、求职、创业等方面将遭遇障碍和阻力。

事实上,在国内也有类似的做法。2015年2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布了12类失信黑名单信息,涉及89家企业和593个自然人,其中占比最多的是来自铁路部门的552个逃票乘客信息。特别是,2015年9月,上海地铁继推出“征信系统录入”遏制逃票现象之后,又祭出新的“杀手锏”,将记录逃票者行为的图像,通过官方微博等渠道适度公开,让逃票者的“形象”曝光,方便全社会参与监督。

可见,对于各类逃票行为,不能止于有关部门的制止及补缴票款。一方面,应加大对逃票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建立征信管理制度,将逃票行为,纳入个人失信“黑名单”,除了加重处罚,还将记下逃票者的身份信息,并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挂钩,以此倒逼一些人远离逃票行为。另一方面,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更多的市民恪守公共道德,文明守信,自觉抵制各种逃票行为。特别是,对于逃票拒不接受处罚者,移送司法机关查处,提高逃票违法成本。(张西流)

责任编辑:贾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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