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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缓涨”5.5%合理可行

2017-04-18 13:15:4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此次养老金调整,意味着自2005年以来,我国已经连续13年13次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待政策铺开后,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4月18日 中国经济周刊)

自2005年以来,我国已经连续13年13次提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的养老金金额约为714元/月,到了2015年,养老金金额约为2200元/月,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已经涨了两倍。与此相对照,养老金年涨幅由原来的较高涨幅,减缓至5.5%。这可能令有些人略感失望。但这个数据的测算的背后,有一套复杂的公式,还是需要对此做出理性判断。

首先,养老金调整幅度的确定,需要统筹考虑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和养老基金负担能力以及与在职人员工资水平关系等多项因素后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再反复精确测算得出具体调整幅度。“保障”和“分享”体现了中央对退休人员的关怀,所以总体增长的趋势不变;但又不能影响在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所以调整幅度有所浮动,也理所当然。而从理论上来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上调幅度不低于物价上涨、不高于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都属于合理区间。这一点,首先需要认识到位。

其次,养老金调整幅度下降,有其无奈为之的客观因素掣肘。一是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放缓所致。由此导致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物价涨幅以及社保基金筹资增长幅度都放缓了。所谓“水涨船高”,反之亦然。其次是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所致。随着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数的迅速扩大,养老保险基金负担不断加重。蛋糕做大的速度放慢了,分配的比例自然也要随之下降。

还有,期望养老金年年保持较大幅度增长,不切实际。“以人为本”没错,但也要量力而行,才能维持科学合理的平衡。由此考量,今年5.5%的增幅既能够保障退休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符合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要求,又能够适应当前经济增速下降、社保基金可持续承受能力的需要,这种增速的安排是合理可行的。

综上所述,5.5%不单单是一个简单的数字,而是一个建立在“13连涨”坚实基础上的微调,这种调整只要是必要而合理,就不至于引发不必要的恐慌。每个人都有退休的一天,每个公民也都有共体时艰、共享经济成果的责任和义务。

事实上,人们目前更瞩目的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3连涨,但仍比机关单位低一半。老百姓大都觉得落差太大,对此反应很强烈。这个事实说明了改革的大势所趋,也说明了党和政府在统筹变革与发展及公民的福利待遇方面一直在做着坚持不懈的努力。明了了这一点,有助于切实消除误会,同心协力,始终保持奋发有为、雍容宽怀的精神状态,在共筑“中国梦”的征程中携手同行。(张洪志)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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