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注水牛肉为何不是监管部门发现?

2017-04-21 10:46:28 来源:河北新闻网

最近,湖南娄底市公安局获得线索,在娄底城区一些市场内,有摊贩在大量出售注水牛肉,警方追查发现,这些注水牛肉来自娄星区一家非法屠宰场,这家屠宰场牛肉注水之疯狂,手法之残忍,触目惊心。据调查,这家非法屠宰场已经在这里秘密经营了近两年。均重量在三百斤左右的牛,竟可以注入上百斤的水。(4月20日央视新闻)

三百斤左右的牛竟然注入上百斤的水,这样的注水牛肉我们还敢吃吗?从曝光的情况来看,该屠宰场非法经营两年之久,问题相当严重。长达两年时间,如此之多的注水牛肉流入市场,无疑给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尽管黑屠宰场被警察端掉了。但是,这个黑屠宰场并非警察首先发现,更不是专业执法人员发现,而是群众举报的。如果不是有人举报,这个黑屠宰场继续给牛肉疯狂注水恐怕不在话下。而且我担心,注水牛肉被曝光只是掀开了私屠滥宰乱象的冰山一角,可能还有更多黑窝点、更多问题肉类,因为没有市民举报,没有媒体曝光,而继续隐匿市场,危害消费者。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屠宰、贩卖“注水肉”,以次充好的黑屠宰场与无良商贩,无疑应该受到道德谴责与法律处罚。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若购到“问题食品”,除了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无良商贩不是看重经济利益吗?那就依法启动处罚程序,罚得他心痛肉痛,倾家荡产!让无良商贩慑于违法成本考虑,不敢私屠滥宰,任性销售“注水肉”。《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除了经济处罚以外,相关部门还应考虑启动司法程序,消除黑屠宰场和无良商贩发黑心财的侥幸心理。

不仅“注水肉”绕过监管部门堂而皇之进了市场。从苏丹红、三聚氰胺到毒大米,从地沟油、农药火腿到石蜡火锅底料,从毒豇豆到多宝鱼、瘦肉精。一段时间以来,食品安全事件不断被曝光。我们的肠胃俨然成了食品化工厂。虽说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监管部门,比以前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并加大了监管力度,但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大量“注水肉”流入市场无人管理,监管部门不作为,如是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令人堪忧。事实上,如果执法部门办法多一点,监管到位一些,“注水肉”也不会在市场长期横行。

食品安全的教训太多太多。要重新树立食品安全信誉颇为不易。生产者、经营者无疑要爱惜自己的羽毛,深刻反省、检视,拿出尊重消费者的诚意,不干私屠滥宰、欺诈消费者的缺德事。但是,在商言商,商家的良心道德靠不住。相关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唯有从源头上下工夫,从制度上强化、落实,前置食品安全监管关口,把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才能堵住问题食品监管漏洞,化解食品安全危机,为市民营造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面对“注水肉”流入市场等食品安全问题,政府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与责任担当,严惩黑窝点,切实监管好包括牛肉在内的食品市场。相关部门一方面要给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教会消费者辨别“注水肉”等问题食品的方法;另一方面要主动到市场一线查处无良商贩,并认真受理并重奖群众举报,动员千千万万群众监督食品安全。通过执法监管与群众监督的双重力量,让问题食品无处遁形。“两高”已就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出台了司法解释,如果有人触犯危害食品安全的法律红线,就要高扬法律利剑,让其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监管部门不作为者也应受到相应的问责与处罚。(叶祝颐)

责任编辑:贾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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