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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儿童座椅的“公地悲剧”

2017-04-24 15:15:49 来源:燕赵都市报

在广州,共享单车受到市民的欢迎,不少家长在共享单车上加装儿童座椅,骑车遛娃两不误。网上热卖的共享单车儿童座椅,月售几十、上百单,因为是只有一端与单车以螺丝固定的易拆易装版,这种座椅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多家共享单车平台均明确不允许骑车载人;法律界人士表示,用户违反协议发生安全问题,要自行承担责任。(4月22日《广州日报》)

共享单车刚刚铺开,网购平台上就冒出了几百家经营“共享单车儿童座椅”的商家,这让人不得不感叹市场的效率。然而,这一效率却处在一个灰色地带。按照广东省的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载1.2米以上及未安装固定安全座椅载1.2米以下儿童的属违法行为,在非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人,但不得超过一人。也就是说,从法律的视角出发,易拆易装版的共享单车座椅,在城市中是基本没有存在空间的。

不仅如此,在多家共享单车的用户协议中,均规定“禁止骑车载人,否则由此造成人身伤害或车辆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法律界人士也表示,共享单车用户如违反协议私自安装儿童座椅,若发生安全问题,要自行承担责任。这样看来,理论上,易拆易装版的共享单车座椅似乎面临着人人说“不”的窘境。但现实却非如此,一款为摩拜、小蓝、ofo等共享单车专供的宝宝椅折叠版,却在网购平台上销售火热。共享单车儿童座椅成了一个活生生的奇葩存在。

共享单车儿童座椅,不仅仅关涉到骑行安全问题,还涉及到法律许可、用户与单车平台的契约,如果放大来看,其就是一个游走在法律、契约和安全边缘的综合体。很多人对单车儿童座椅说“不”,但却又有很多人对单车儿童座椅乐此不疲,犹如踏进了“公地悲剧”没人管,实在是匪夷所思。

其实,这种现象并不鲜见。比如,最早脱胎于医疗器械的“老年代步车”,并不在国家公告的机动车生产目录中,不可以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一直是各地禁止的路上“行走的隐患体”,但却阻挡不住“老年代步车”的热销。从“老年代步车”到单车儿童座椅,无不演绎着一个怪异的逻辑:一方面法律或者法规禁止;另一方面其在生产端和销售端却又顺风顺水,似乎一次次陷入无解的僵局。

果真无解吗?显然不是。如果共享单车平台向有关部门投诉网购平台上的儿童座椅经营,如果网购平台能够自身监管更细密,如果消费者组织能够积极作为,如果有关部门道路执法能够更为周延……任何一个如果能够实现,共享单车儿童座椅都不会被市民热捧,这个奇葩存在也不会陷入口水争议。某种程度上,我们不仅需要有关方面说“不”,更需要其将“不”落实到底,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或者协议中。(燕 农)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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