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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干部能上能下”激发干事活力

2017-04-25 13:53:09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余名厅官履职不力被调整,其中,包括3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内的8人被免职。一年前,这个被称为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标志性事件”,让人对湖北管党治吏全面从严印象深刻。(人民日报 4月25日)

在过去,干部能上不能下是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对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身居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不力、制度约束乏力,缺乏有效整治措施。现实中,有的干部身居领导岗位,但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碌碌无为,贻误工作;有的遇到困难和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缺乏责任担当;有的甚至目无法纪,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

而在2015年7月2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为干部任用以及干部上下提供了依据。一年前,湖北省20余名厅官履职不力被调整,这被视为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标志性事件”,也表现出了湖北管党治吏全面从严的决心。在人们都以为这些被调整干部就此没落的时候,湖北又做出了另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定岗位职责、定帮扶教育、定考核目标、定监管责任等手段对被调整的干部进行帮助和重新启用,既做到了对干部的关怀,又成功的激发了被调整干部的干事激情,获得了双赢。

现如今,能上能下渐成常态,许多人不禁会问:对“下”的干部,组织仅是“一下了之”“打入冷宫”放任不管吗?湖北用实际行动来回答了这个问题,干部不仅上更能下,能下也能上。

首先,“干部能上能下”是符合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的。从理论的角度来讲,“上”与“下”是一对矛盾体,但正是因为它们之间的矛盾才促成了“上”与“下”之间的互相否定又互相促进,湖北用“下”来促进干部整改问题,帮助干部提升进步,从而转变为“上”的结果,没有“上”何来“下”?没有“下”何来“上”?干部的“上”与“下”势必会共同存在。襄阳市樊城区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刘某说,从正科降至副科,后又被重新重用,干部上上下下是动态的平衡,“下”的干部可以上,“上”的干部也可能被“下”,如此看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是符合现实规律的真理。

其次,“干部能上能下”才是对干部的真心爱护。干部能上不能下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对“上”的干部放任自流容易让干部滋生腐败思想,对权力缺乏监管、对错误缺乏处罚,就会惯坏某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坏习惯”;而干部能下不能上则是对干部的不负责,“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更何况我们的干部不是“垃圾”,如果对“下”的干部置之不理,不仅是对人力资源的一种浪费,还极有可能让他们因为灰心而越陷越深。唯有管好“上”的干部,不放弃“下”的干部才是负责任的做法,是对“上”的干部的保护,对“下”的干部不放弃。

干部“上”是为了让干事者干事,“下”是为了让不干事者也能干事。干部能上能下,即使得“上”的干部更加努力,又使得“下”的干部受惩戒、又受鞭策、更受激励,把思想和精力凝聚到积极履职尽责上来,从而激发出更强大的干事“活力”。(谢波)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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