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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原则的受贿”实为掩耳盗铃

2017-05-08 13:37:26 来源:河北新闻网

面对络绎不绝的送钱送物者,河南省安阳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卢铭旗“颇有原则”地给自己定下“三不收”的规矩:关系不好的不收、信不过的不收、家庭困难的不收。他靠着如此荒唐的“规矩”来自我安慰、自我麻醉。随着外界不断涌来的形形色色的诱惑,卢铭旗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松动,贪欲也随之如泄洪之水般奔腾汹涌,最终把他淹没。(5月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人做坏事,最难的是说服自己,一旦跨过自己心中那道坎,突破了心理障碍,做坏事不再受到良心的谴责,那他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而且做得心安理得。贪腐者也是如此。“关系不好的不收、信不过的不收、家庭困难的不收。”安阳人社局原副局长卢铭旗用这装模作样的“原则”当“障目之叶”,妄想这样就可以装作是仁义道德之举,哪怕被人发现了也“情有可原”,但这终究是一场“掩耳盗铃”的闹剧,“三不收”的受贿规矩不仅未能成为他的“护身符”,反而让其深陷囹圄。

其实,卢铭旗受贿的“原则”二字应该打上引号,这种荒唐的逻辑不过是欲盖弥彰罢了。其所谓的原则,一方面是为了麻痹自己的内心,为自己贪婪的本性盖上一张仁义道德的“遮羞布”;另一方面是为了寻找蒙骗组织、谋求自保的奸狡手段罢了,以为这样就不会东窗事发。但不论赃款是如何收来的,对国家和百姓都已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贪污就是贪污,不值得同情和宽容。如此掩人耳目,或许能一时躲避监督的目光,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收了钱,又哪里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贪官们自认为可靠的受贿“原则”,不过是一套“皇帝的新装”,在从严监督、“零容忍”反腐态势下,任何冠冕堂皇的伪装都是徒劳。所以领导干部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有“原则”受贿的本质没变,不会因为“有原则”就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只有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才是正道。

“有原则地受贿”是一种相当可怕的违法乱纪麻痹症,我们决不能一笑而过。众多领导干部更应该以此为戒,在诱惑面前时刻保持清醒与理智。官以廉为本,党纪条规就是党员干部的原则底线,也是一条有形的“红线”。如果人为地设置任何“红线”外的“受贿底线”,就是自我放纵、自我沦落。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应该时刻的保持对诱惑的警惕性,学会始终不变的保持廉政从政的本色,只有如此,才能防止出现“有原则地受贿”这样可怕的“思想麻痹”及导致的可悲下场!(牛石静)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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