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国企、重点行业涌现出的专家型、业务型骨干人才,抱着侥幸心理贪污、受贿,从而一步步走向犯罪。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认为所收钱财是自己业绩价值的回报,把侵吞单位资金当作给自己发的补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素梅就是一名典型。(5月16日 法制晚报)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如果一名官员将“三观”,即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建立在以权谋私、攫取人民群众的利益上,一般总要找出些冠冕堂皇的借口来为说服自己,为自己开脱。把贪渎的钱财视作“补偿”,就是一例。而这一切,则源于他们自认是事业发展的“功臣”,所以才面对物质诱惑公私不分,坦然取之,不知羞臊。
李素梅身为规划、工程领域的专家型人才,业务能力强,把一个效益不好的单位搞得红红火火,唯独由于思想“跑偏”,才随着权力的膨胀和监管的形同虚设,使得自己的私欲沦陷;而自认功臣、理当享受下“战利品”的想法,更令其自我麻痹,以致于以各种方式侵吞公家资产:虚开设计费、打白条、低价收受房产再高价转出……不知不觉、一步步向囹圄靠近。
这种“自认功臣,安于贪腐”的心理具有相当的典型性。“不捞白不捞”的心态,一旦被这种邪思裹挟,就会使得贪腐轨迹无可遏制地一路下滑,最终落得锒铛入狱、懊悔无及。他们却从来不知道转念反思一下:党和人民把你放到这个官位上,是寄望于你更好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你发挥能力、建功立业,是理当如此,岂可以此居功,甚至搞起“自选动作”,违法违规猛捞钱财?!
这里也提醒人们,理想信念一动摇,就犹如蚂蚁溃堤,危险至极。如果放松学习,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忽视及时提升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必然很难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而目前在吏治的制度设计上,对于一把手的这方面“补课”,恰恰是个短板。很多官员升迁之后,总惯于在方方面面的“保驾护航”中,先天地将其视为道德的楷模、宗旨意识的样板,从而忽略甚至主动规避监督,以致于给悲剧预演埋下隐患。
“功臣”和“囚徒”仅有一墙之隔,自认“功臣”而安于贪腐,是个似是而非的逻辑陷阱,荒谬而危险。愿那些存有此种糊涂认识的官员们能深长思之,引为警戒!(娄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