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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被母亲踩踏的孩子

2017-05-25 11:17:48 来源:燕赵都市报

日前,一段发生在杭州街头母亲脚踩亲生女儿的视频网上热传。视频中母亲黄某离异独自抚养2岁女儿,当天她带女儿去找工作未果,孩子饿了盯着烤肠摊,黄某用仅剩的钱给孩子买了一根,孩子吃了一口吐出来,致黄某情绪失控,便大声责骂女儿,把女儿推倒在地,任由女儿哭泣。一位大伯蹲下身想安抚小女孩,黄某对围观人群和女儿还在气头上,一下子又爆发了,便冲过去推开大伯,一脚踩向自己女儿。(5月24日中国之声)

视频在网上流传后,很多人感到触目惊心,但背后的真相披露后,又让人唏嘘不已。从报道中可知,踩踏女儿的母亲系离异,自己带着2岁的女儿四处奔波,基本无生活来源,也无家可归,母女二人的温饱住宿问题均遭受着严重考验。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可能一件小事就会成为导火索,让当事人情绪失控,作出不可预料之事。而此事件背后,是更多类似遭遇的儿童,其权益亟待重视和维护。

不能否认的是,当前确有一些父母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对未成年子女行使监护权,承担监护职责。如一些人在子女年幼时便离异,不能很好地行使教育抚养责任,再婚后还可能进一步恶化子女处境。还有一些人因自身从事不良职业或误入歧途,不能给子女带来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甚至危及子女的生存权和身心健康。

毋庸置疑,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的权益必须被特别对待并严格保护,这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不能因为其父母的过错或者生存能力不强而殃及未成年子女。相反,相关部门理当及时介入,帮助其父母走出困境,或者对儿童进行兜底救助,让其享受基本的生活、医疗、教育保障。

像黄某这样的特殊困难群体恐怕在各地都存在,其不能行使监职责的主要原因是谋生能力差,缺乏帮助,独自一人不能兼顾求职和带小孩。对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构和社会公益组织应当首先帮助监护人,为其寻找合适的工作,并在户籍、教育、医疗方面为儿童提供基本保障。如为儿童寻找公益、免费的托教或教育机构,以便监护人能够通过正当工作养家糊口,解决母女二人的生存难题。

而对于可能危及儿童权益的监护人,则应加以惩戒并有必要剥夺其监护权。如沉迷赌博、吸毒或者带领子女乞讨的父母,其根本不能行使监护教育职责,有这样的父母,子女的健康成长就是奢谈,甚至其处境会越来越糟糕。因而,应在惩戒此类不合格父母的同时,撤销其监护权,由儿童的其他亲属或民政部门行使监护职责。

简而言之,未成年人尤其是儿童的权益不容漠视,不能因为家庭或监护人的问题而让其基本权益受损。国家、社会及基层组织的保护触角务必及时伸展,让此类儿童的生存、教育、医疗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不至于沦为社会的“弃儿”。(史洪举)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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