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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后腿” 这种吐槽不能怪公众矫情

2017-06-02 15:50:2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国家统计局5月27日公布了2016年全国平均工资数据,201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9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833元。在全国平均工资出炉前后,各省份也陆续公布了本地的2016年平均工资。有些不同寻常的是,针对很多人觉得自己工资“拖后腿”的吐槽,多地统计局进行了释疑。

针对舆论焦点及时作出回应,这样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根据统计部门的解释,出现“工资总拖后腿”主要因为两点:一是实发工资并非应发工资,应发工资包括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二是平均工资不代表所有人工资,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这样的解释,也是有道理的。

但是,统计本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需要看到,对平均工资的质疑并非今日才有,对于统计部门的解释也并非今日才知道,可在舆论场上,几乎每次公布平均工资数据都会出现工资“拖后腿”的吐槽,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现行的统计方法有改进的必要。对于统计部门来说,不能无视公众诉求,放任“工资总拖后腿”。

对于统计部门来说,改变这种状况并非不可以做到。比如,针对实发工资与应发工资的差距问题,在现实中,人们对于工资的认识往往就是指实际到手的收入,统计部门又何必非要与公众作对,只是提供应发工资呢?对于统计部门来说,能够掌握应发工资,也就能够掌握实发工资,既然公众有质疑有需求,那就发布两个工资数据,一个是应发工资数据,另一个是实际工资数据。这么做不仅能一释众疑,而且有利于更好了解税负,有利于有关方面更好作出决策。

再比如平均工资和实际工资,其实谁都知道,在统计学中,平均数是表示一组数据集中趋势的量数,它不能完全代表真实情况。曾经有人戏言,“张家有财1000万,9个邻居穷光蛋,平均下来人人100万”,正是反映了平均数的不真实。这种平均数不能准确反映工资情况,如果有关方面以此作为决策依据,更有可能带来政策的走形。在这一背景下,很多有识之士都在呼吁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

真实的收入情况,并不能完全用平均数来评价。对于具体民生来说,“平均数”只是参考值,“每一个”才有意义。解决这一问题,其实也不难。对此,早就有人建议。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就表示,在公布平均工资数据的同时,可以公布工资的中位数、低位数、高位数,这样能更全面反映实际情况,大家也能准确找到自己的位置。这样的观点,早就见诸媒体。统计已经发展到今天的水平,完全可以根据收入人群拿出不同版本的数据。

公众之所以对于平均工资有所怀疑,还有一点,就是坊间流传的“数字出政绩”。当然,“数字出政绩”并不是统计部门出政绩,但人们担心,统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屈从甚至迎合了“数字出政绩”,从而在设计统计模式时,在公布统计数据时,倾向于选择对政绩有利的。正如人们所怀疑的,这些年来引起质疑的数据,往往都是对官员“面子”有利,很少倾向于民生“里子”。

可以讲,“工资总拖后腿”是种统计不正常。一再出现这种吐槽,不能总是怪公众矫情,而是应该想到目前的统计方法到底有没有问题,能不能作出改进。就统计科学发展而言,适当作出改进,是完全可行的。(乔杉)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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