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重磅言论

“自付救援费”可以有但别依赖

2017-06-02 15:57:34 来源:燕赵都市报

6月1日起,修订后的《安徽省旅游条例》将正式开始施行。根据该条例的规定,旅游组织者和个人不得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活动,一旦被困要求救援,旅游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不仅需要自掏腰包承担相应费用,还有可能面临罚款。制定该条款的目的是为了震慑,不让驴友轻易进入没有开发的区域。(6月1日《北京青年报》)

驴友任性遇险,营救形成天价的救援费用,驴友该不该承担,一直都是颇具争议的话题。无论认为应该承担,还是认为不该承担,站在不同的角度,都有几分道理,很难形成比较统一的观点。当然,一个必要的前提是:无论驴友怎么任性,是否承担费用都不能成为实施救援的前置条件,否则便违背了公共救援的基本伦理。在把握原则前提之下,将任性遇险产生的费用由违规驴友适当承担,作为追究违规成本的处罚设计,引以为制约手段,并不乏现实合理性。或许,这也是安徽立法的目的所在。

不过,这样的立法,目前可能更多着眼于条文意义上的震慑作用,让驴友保持几分理性,如何落实于实践操作,还待检验。首先,什么是违规,规定的表述还很笼统,以此来判定驴友探险之类活动,边界很模糊,并且以“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作为界定的要件,也容易让人联想到是以救援的便利与否作为判定标准,真的执行起来,会不会有救援诿责的嫌疑?其次,驴友违规遇险产生的救援费用,怎么计算、按什么比例分担合理以及驴友不执行怎么办,不但缺少完整、合理的机制,而且实务中也有可能发生一些管理纠纷,不解决好这些问题,由一个管理问题诱发另一个管理问题,“撂补丁”的作法,算不得良法善治。

其实,驴友户外探险遇险频发与救援代价水涨船高,折射出了两个方面的短板:一是国内驴友野外探险能力与技巧短缺,专业水平的提升滞后于群体的增长,在探险的刚需面前,识别和规避风险的能力不足。与探险可能丢命确切的风险相比,承担救援费用的威慑力相当有限。比如,“鳌太线穿越”近10年来几乎每年都有驴友遇难,这些遇难者在驴友圈内的知名度恐怕更高,但这并不能阻止“鳌太线穿越”成为国内“十大探险”热门线路。

二是,包括救援在内的服务、引导,也未跟上户外探险的发展步伐。例如,对驴友日常的教育与引导,跟进驴友探险区域的信息服务、必要的避险设计,等等,尚未摆上各地旅游管理的议事日程。还以驴友在鳌太线被困为例,在暴雪环境下处于失温风险之中,如果线路上合理布设了一些避险所,提供急需的物资,风险是不是会降低?此外,公共救援也不能总停留在路的尽头,更不能总是习惯于人海战术,驴友遇险救援代价高,救援难固然是客观原因,主观上半径短、够不着,专业化、精准化程度低,效费比低也难辞其咎。公共救援应跟得上公众体育生活进步的脚步,而非一味让驴友来适应公共救援。

对驴友探险需要管理和规范,无须质疑,但管理所采取的限制措施,是手段而非目的。驴友承担任性遇险的救援费,可以有、但不能依赖,真正需要做的还是加强对户外抢险的引导和服务,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驴友配合,共建户外探险安全保障体系,促进户外探险的健康发展,趋利避害。同时,野外救援也该纳入到公共救援的版图内,在装备、队伍、技术方面全面升级。(木须虫)

责任编辑:霍骋远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