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管窥天下

取消“烦民”证明,“放管服”任重道远

2017-06-16 15:07:54 来源:河北新闻网

6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放管服”改革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既要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打造权力瘦身的“紧身衣”,又要善于做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啃政府职能转变的“硬骨头”,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这是一个艰巨复杂的过程。(6月14日 北京青年报)

一直以来,各种“证明我妈是我妈”式的“奇葩证明”让企业家、老百姓苦不堪言,也让派出所等基层办证单位负担重重,无可奈何。“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烦民”证明和手续早该大刀阔斧的砍掉,给政府职能瘦瘦身,给老百姓减减压了。

但是,这样的“烦民”证明有多少?哪些部门的证明算奇葩证明?虽然近几年网络上爆出不少“奇葩”证明的案例,但清除“烦民”证明不能仅靠媒体曝光。放管服会议上已对四种“烦民”证明有所定义,但是如何找出他们,还需要各部门自查自咎,主动“瘦身”才好。千万不要像“丁义珍”式窗口似的,虽然舆论四起,政府口号喊响,却依然难见主动整改动作,整改慢于媒体曝光。

欲根除“烦民”证明,除了部门自查之外,亦需要加大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打破信息壁垒。很多时候的证明都是由于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不能共享造成的,所谓的“一站式”办理,也多是每个部门抽调一个人组成一个综合部门,并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其实政府不妨试试利用“互联网+”思维,构建网上政务平台,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以减少市民重复证明的麻烦。

当然一个好的政策离不开法律的保障。要想把“放管服”真正的落实好,还需要有法可依,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对现行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百姓遇到被要求出示“奇葩”证明时,有条文可以作为拒绝的一句,有部门可以投诉维权。减少权力寻租的可能,用法制为改革保驾护航。

“放管服”是给政府瘦身,为民减压的重大改革举措,需要政府主动担责,优化政务服务,也需要群众积极监督,献言建策。唯有认真坚决贯彻执行好“放管服”,做好简政放权的“剪发”、群众监督的“加法”、优化服务的“乘法”,才能使群众脱离“人在证途”的窘迫,进一步市场活力,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朱岩岩)

责任编辑:霍骋远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