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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水环境质量排行需官帽上找“断面”

2017-06-20 09:06:08 来源:河北新闻网

《人民日报》6月19日报道:环保部将对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每年进行4次排名,即第一季度、上半年、1—9月及全年,分别于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公布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较差的10个城市及水质改善、恶化程度相对较大的10个城市名单。

会不会人为造排名?会不会造个人工水体制造数据?我们这儿的自来水很难喝!种种疑问来自于新闻跟帖。由已往的空气质量排名,污染程度排名,种种环境数据排名来看,国内根本不缺乏各式各样的排名,但鲜有因为排名而遭到处分甚至丢掉官帽者。否则也就不会出现对环境污染漠然处之,淡然处之,甚至以经济发展优先为幌子而推波助澜者。

天更蓝,水更清,理应成为全国全民共识,也理应成为政府部门特别是与环境有关的政府部门的共识。而现实却并不那样乐观,若干年来见诸报端的是河流江河污染,甚至是地下水“直排”污染。“卖空气”的噱头,也足以折射空气质量的不容乐观。没有排名,放肆排污,有了排名,果真不会产生水质指数造假?

报道中如是说,为使排名结果客观公正,一是优化全国地表水监测点位布局。环保部共设置了1940个国控地表水排名断面,这些断面也是《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地表水的考核断面,断面设置具有代表性。关于断面的设置,到底怎样设置才合理?怎样设置才能测出真正的水质数据,其实一点都不难。无论是地下还是地表,越是污染严重的区域,越能反映水污染的严重性。抛开这种鞭策性极强的测量方式不算,也应当使用科学性覆盖性更强的测量方式。而更重要的不是寻找这样的断面,而是应当从责任定位官帽定位上找“断面”,唯有如此,才可能真正使如此水环境排名榜更具科学性,鞭策性。

其一,排名规则制定者需与责任直接挂钩。越是上层监管者,越应当负起环境监管数据科学性的责任,否则就是一笔糊涂帐,甚至成为排名“功劳簿”。不仅不会产生排名鞭策性,反而会发生越污染越升官,越污染越“干净”的怪现象。

其二,水环境质量必须与职责责任官帽挂钩。往往会发生如此怪现象,某地发生水体河流污染,找到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其回答往往是“不清楚”,“非我责任”,甚至会发生如此神回复的内容,明明工业废水味臭气熏天,也会回答“下雨后就会好了”。以这种责任脱节,监管脱离,高枕无忧的环境部门来监管环境,怎么可能产生环境保护正能量?

综上论之,从城市何种区域何种水体寻找断面需要更科学合理的规划,但这些仅仅只是技术层面的内容,真正要水环境质量排行榜具有鞭策性,科学性,不如从责任与官帽上找“断面”。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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