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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腐败问题要“小事化大”

2017-06-20 10:31:15 来源:河北新闻网

枣庄市山亭区凫城镇城建办原主任周波编造上报危房改造农户虚假信息,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2.35万元;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原副镇长房忠贤任博山镇副镇长时,对辖区内部分省级扶贫村扶贫项目上报验收材料把关不严,致使博山镇辖区内3个村骗取国家扶贫资金52万余元……今年以来,山东聚焦扶贫领域,继续开展重点督导县(市、区)集中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6月20日 人民日报)

扶贫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

然而,自扶贫工作开展以来,陆续曝光多起扶贫工作干部监守自盗,骗取资金,贪污腐败问题。严查扶贫腐败问题刻不容缓,直接关系到能否赢得脱贫攻坚战的胜利。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扶贫干部在这些资金上动手脚,就是对贫困群众生命的不尊重,是谋财害命之举。因此,对于扶贫腐败问题,应该坚持“小事化大”。

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贪污腐败严重制约着冲刺的速度。坚持扶贫腐败的“小事化大”,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小事化大”,就要把小事看大。扶贫工作中,扶贫干部日常工作中违纪的小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整改,久而久之就可能产生蝴蝶效应,抓化为贪污腐败等问题,影响扶贫工作全局。因此,在对待扶贫腐败问题,要把小事看大,牢记蚁穴溃堤的道理,把现实存在的各类小问题全面查摆出来,列出整改清单,确保每一个小问题都得到彻底整改。

坚持“小事化大”,就要把小事做大。“天下大事当于大处著眼,小处下手。”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每一件影响扶贫工作的小事都当作大问题来对待,不把违纪问题、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重问题。针对扶贫腐败问题,抓早、抓小,一经发现,都必须追查到底、精准问责、严惩不贷,对扶贫腐败零容忍,彻底清除扶贫工作的腐败土壤。

坚持“小事化大”,就要把小事放大。 “以小见大,见微知著。”要注重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善于发现和探索扶贫腐败的小事,进而挖掘腐败的大问题,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把小问题放大成大问题来处理,对小事件绝不手下留情,把腐败问题苗头扼杀在摇篮中。(黄振明)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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