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被打之类无疑归属旧闻,我大抵早就对之丧失关注兴趣。武汉一楼盘保安殴打女记者事件之所以引发我的关注,是因为,我在媒体上委实很难找到值得关注的评论由头。
7月1日多家媒体报道,武汉一女记者采访时遭多名不明身份男子围殴,多处受伤。6月30日10时许,在武汉绿地汉口中心交房处门口,一名武汉广播电视台的女记者在采访时被4、5名男子三次围殴,整个过程持续了10分钟左右,当事人头部、手部受伤。据当事人称,现场有40名左右不明身份男子聚集,其在围殴过程中被胁迫删除了部分采访视频。
对事件本身,我不想臧否置喙,既然事件已大白于天下,作恶者自然要为恶行付出代价。这不,当地警方已在官微上称,其中一打人者系公司保安,已被行政拘留。我想说的是,假如不是事件被捅到网上,结果谁敢保证不是神不知鬼不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别忘了,类似事件太家常便饭,全国每年不知要发生多少起!“沈万三打死人,钱偿命。”打就打了吧,反正开发商有的是钱。
多年来,中国楼市陷入“涨价——调控——再调控——再涨价”怪圈难以自拔。有人戏谑,中国楼市作为经济现象和市场范畴,无论何方经济学家、用什么经济学理论和市场规律,都解释不通“屡涨屡调屡调屡涨”的“中国式”同期律。有人透过现象看本质,索性断言“中国楼市是政治而不是经济”,用经济学理论和市场规律解释当下预测未来当然失灵。
事实胜于雄辩,对“楼市是政治”这一观点,我差不多是认同的。一个不争事实是,现下不少地方经济发展格局中,房地产久已炼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支柱产业。我不敢肯定是不是“房地产绑架了地方经济”,但我敢断言,在“土地财政”“房地产税收”主导下,房地产与地方休戚相关荣辱与共,不仅关系地方GDP风吹草动,更关乎地方官员任内政绩,进而关乎他们未来仕途升迁。对此,虽然无有哪个官员愿意嘴上公开承认,但在聪明绝顶的相关地方官员心目中,房地产当然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政治问题。
就社会地位与话语权而言,房地产商在不少地方都是优越于其他商人的“牛商”,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有钱,更是因为,他们背后站着官方遮天蔽日的巨大庇佑保护伞。就我所知,近年媒体就没少报道,一些地方房地产商在解决与被拆迁户和业主矛盾纠纷时,就每每敢明目张胆地雇佣“不明身份”人员,明火执仗以强凌弱用暴力化解。最后,只要不死人,大不了用钱摆平,即便人命关天事情弄大了,亦顶多找几个替死鬼代灾。虽说房地产商与被拆迁户和业主之间,发生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间契约行为,然而,当发生权益争议时,业主往往首选媒体曝光维权。之所以然,是因为媒体监督可以提高解决效率和胜算概率;不到万不得已,他们绝不愿意选择对簿公堂,因为他们明晓,与背后有着强大官方背景的房地产商打官司,结果庶几不是“没钱的官司——拖”,便是“失火打板子——双晦气”。
照理说,即便至今尚无专门立法保护,媒体哪怕作为名义“社会公器”,抑或道义“舆论法庭”,对房地产商与业主的契约纷争,皆有着责无旁贷的天然使命和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然而,在“房地产是政治”的背景下,奢谈什么监督权之类的“乌托邦”,似乎未免过于天真烂漫,过于罗曼蒂克,过于“空想社会主义”。不妨直面现实,遑论媒体对房地产的不对称监督权,不少地方,公众对房地产的知情权都成为水月镜花,难以在地方媒体上实现。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媒体将房地产负面话题列为禁忌话题,只许粉饰“稳定健康发展”,禁止妄议“楼市危机四伏”。当然,媒体不堪一击的监督权,也不能全怪“房地产是政治”的传播规矩约束,更有保护房地产广告大户的利益规则使然。地球人都知道,一些地方媒体为了自身广告利益,甘做“阴沟里的鹅子,顾嘴不顾身”,早已站队堕落为房地产商的吹鼓手和皮条客。
“打的丫环,羞的小姐。”举凡维权记者被打,打伤的都不是记者,而是媒体伤痕累累功能衰竭的监督权。《孟子.离娄上》云:“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假如面对频发高发的记者被打事件,不能引发媒体人对伤痕累累监督权悚然一惊的道义反应和奋力雄起的理性反应,维仅记者被打之类就还会上演,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