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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干部微信办公扎上“铁篱笆”

2017-07-11 10:35:1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许多单位建立了微信工作群,用于及时发布信息、组织探讨工作、交流实践经验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不可多得的交流平台。不过,一些部门和单位过度依赖微信群指导、推动工作,却并不可取。(7月10日澎湃网)

微信强大的功能,让微信深受广大用户的“追捧”。可以说微信已经成为人们最常用的交流沟通工具。微信是个好工具,但使用不当,不但会使党员干部碰触纪律红线,更易滋生和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

有的领导善于运用新媒体的优势,以微信工作群为“阵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沟通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及时指导督促开展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许许多多不和谐的声音,微信被有心之人赋予了“送礼神器”的称号,以微信为媒介变相收受红包礼金,将微信“打造”成了高科技腐败阵地,更有甚者,在微信中拉票贿选,影响组织选举公正。

微信只能用于初步了解情况和简单沟通交流,不能作为权威工作指导,更不能直接成为决策依据,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推动工作,绝不能代替现场指导、检查督促和调查研究。在现实工作中,许多干部在办公室吹着空调喝着茶水,手指点两下屏幕就“发号施令”从而代替下乡,“轻轻松松”拉开了群众距离,破坏了干群关系。更有甚者,在朋友圈溜须拍马,对领导阿谀奉承,嘴脸实在丑陋。假以时日,必将形成一种懒政怠政、不思进取的歪风邪气,影响党政建设、破坏民众获得感。

微信不是依法治党的“灰色地带”,必须用铁的规矩为微信使用扎起“铁篱笆”。“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是网上工作的第一准则,更要严格遵循机关党员干部使用微信的行为规范,为党员干部微信微博行为制定“清规戒律”,为党员干部在微信上的行为划定红线,戴上“紧箍咒”。

严于律己、慎独慎微。对党员干部个人而言,使用微信应当适度适量,个人要有极强的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适度就是要搞清楚微信使用“红线”,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微信,发挥微信最大效力。适量就是要合理使用微信传递信息,决不能以微信传递代替行动,钻科技的空子。

微信不是法外之地更应监督,纪检部门更应将微信领域纳入监督监控范围,让微信的头顶悬一把利剑,时刻警示微信使用者不能越过制度的“高压线”,否则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裴玉)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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