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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杰:当孩子的谎言开启了蒙冤大门

2017-07-12 09:41:07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南省西华县奉母镇一中“12岁女孩被两教师强奸”的丑闻,信息来源单一,外面波涛汹涌,西华乃至周口、河南却风平浪静。打开西华县政府的门户网站,看不到相关信息,仿佛此地根本没有发生此事一样。

7月11日,中国青年报有了最新报道,大意是说涉事女孩撒了谎,差点让自己的两个老师面临牢狱之灾。而该女孩的姑姑和叔叔也谈不上造谣,面对孩子肚疼,又有男教师出入女生宿舍的影像,自然让人生疑。错误的地方是,当医院有了检查结果,面对西华警方不予立案的通知,女孩的姑姑就该在真相面前释然放心,不必再求助于网络,伸张所谓的正义。

可现实就是这么复杂。一方面,留守儿童被性侵的丑闻不时见诸报端,让人怒不可遏;另一方面,也有孩子撒下弥天大谎导致一些教师蒙冤一生的悲剧。面对真正的犯罪,法律自然应该严惩不贷。但是,一旦面对谎言,具有戳穿义务和责任的只能是当地警方了,否则,就会制造蒙冤的悲剧。

罪与非罪,只能是证据说了算。此案中,一个是医院的检查结果,一个是检材。医院的结果是处女膜“未见明显裂伤”,检材则是被子上的例假遗留物和尿渍。也就是说,警方的不立案是有充分依据的,是依法办案。如果报案者继续质疑,那也是情有可原,警方能做的就是耐心解释说服,以理服人,大可不必动辄以谣言处置。

说实话,此案也真叫人捏把汗。如果女孩的谎言就是证据,那么学校的那两位老师就必然百口莫辩,锒铛入狱。因为处女膜并非铁证,检材也完全可以消失,警方办理这种案子采取审慎的态度,也是应有之意。话说回来,这种案子也是有难度的,面对谎言,取证不可有丝毫麻痹大意。当然这些都是依据常识的肤浅认知,具体到真实案子,千奇百怪,不一而足,警方自有其专业侦破办法,我们也不可不信。

记者在当地了解到,女孩的叔叔和姑姑一致认为是老师欺负她了,于是女孩就信口胡编了两位老师强奸她十几次的谎言。女孩在学校表现不错,学习成绩中等,班主任不明白,孩子为什么要污蔑自己的老师?前段时间,西华警方对这个事给了说法“不予立案”,本来想让孩子的家里人道歉,后来夫妻俩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了。没想到后来对方发了微博,对他们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孩子的叔叔扬言要杀了他们,他们都不敢在家住。

不难想象,涉事女孩的谎言给她周围的人造成了多大伤害。孩子还小,还不懂事,无论犯了多大的错,她也是无辜者,轮不到法律来惩罚。但是,大人们产生的恐慌,彼此造成的伤害,足以毁掉人生,让世界瞬间变得黑暗可怕。幸亏是这个口供需要质疑的年代,否则,那两位清白的老师可就真的吃不了兜着走了,天塌了,人完蛋了。

这个化名为“何佳佳”的女孩说,我想过我撒谎对于两个老师有什么样的后果,对不起两位老师!为什么能说出自己被强奸的细节?对此,她回答说:“叔叔说要为我做主,我只是一直顺着说下去。我想过,这是骗人,我也考虑过说实话,但大家也不会相信我的。”她担心说了真话后,自己的姑姑和叔叔会被“抓起来”。——多么可怕啊,这种事谁碰上,谁不不寒而栗?

一直以来,“孩子嘴里吐实话”这种朴素认知很深入人心,所以一旦孩子撒谎,问题就会变得非常严重。“狼来了”的故事,都不陌生,撒谎的结果是丢了小命。最糟糕的是,大人们不但识别不出这是谎言,还顺着谎言的逻辑一错再错下去,最后跌入深渊。

实际上,涉事女孩自己曾多次告诉叔叔没有被性侵,但是叔叔不听,执意认为她遭受到老师的强奸。叔叔说不会放弃,她也怕叔叔想不开,怕他更生气。凡事都往坏处想,以防万一,这种处世哲学也很普遍,但有时候害人不浅,尤其是在证据尚未确认的关口,极易让人失去理智,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来。她这位叔叔但凡动点脑筋,对警方的意见问个所以然,听听警方的办案细节和过程,再请教一下亲朋好友或者信得过的贤达人士,听听第三方的评判,他就会在自寻真相的路上,距离真相愈来愈近,绝不至于贸然求助网络,引发一场舆情危机。

或许,我们都缺乏一种素养:敢于怀疑一切,但是又不善于求证,常常在偏听偏信之中滑入泥淖不可自拔。察言观色,见微知著,窥斑见豹,我们也都耳熟能详。然而,受制于某些病态的社会氛围(比如留守儿童易遭侵害),又在中毒中不惜一条道走到黑,十头牛都拉不回来,末了,悲则悲矣,叹则叹矣,似乎一切都是定数。怎一个痛哉了得!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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