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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华:“笑气”致命,法治需未雨绸缪

2017-07-12 10:19:03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近期,一篇名为《最终我坐着轮椅被推出了首都国际机场》的文章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一位在西雅图留学的中国女孩因沉迷“打气球”,最终导致下半身重度肌无力等严重身体疾病。所谓“打气球”,就是吸食一种叫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的气体。这种略带甜味、凉丝丝的气体,会让吸入者有短暂的欣快感。然而这种能令人发笑的气体,可不是想象中那么令人愉快,相反,在过量使用后,不仅会造成上瘾,甚至还会引起死亡(据7月11日《钱江晚报》)。

早在30多年前,笔者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就从化学老师的授课中知道氮气被称为“笑气”,当时老师还开玩笑的说,即使你想哭,吸了“笑气”之后也会开怀大笑。不过,虽然当时同学们都很好奇,但也只是认为老师是在启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并没有当真。如今看来,“笑气”不仅真实存在,而且还很容易购买到,只是它不仅可以让人“化怒为笑”,从相关专家的解释来看,它显然还是一种有毒易上瘾的“致命气体”。

尽管国内青少年因吸食笑气上瘾,乃至造成身体和心理损伤的案例还不多见,偶尔出现的受害病例还多是出现在回国的留学生身上,但在国外的流行和国内的易购,再加上制度上的“不设防”以及某些娱乐场所青少年的跃跃欲试,如果不未雨绸缪提前做出防范,不排除这一“致命气体”会成为又一危害青少年乃至整个社会的新型“毒品”。

“笑气”一氧化二氮,在医疗和发泡食品领域应用广泛,国家对其既缺少相应的防范监管制度,更没有将其列入新型毒品范畴,无论贩卖还是吸食基本都处于法规的模糊甚至“空白”地带,切“打气球”式的吸食,包括笑气和吸食工具都能轻松购买,再加上对于笑气的危害,很多青少年包括整个社会都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也并没有将其提升到新型毒品的高度,即使发现贩卖和吸食“笑气”的行为,也会面临处罚教育上的诸多尴尬,而从供货商表示“很好卖”的语气中也不难听出,对市场出售的笑气,有相当一部分并没有使用到正常领域,甚至专供吸食“小包装”笑气,每10支也仅仅售价40元,如此“宽松”的笑气市场,未免让人细思极恐。

很显然,名曰“笑气”,实则“笑里藏刀”,相关专家介绍,它不但危害身体健康,会消耗人体内的维生素B12,造成贫血和神经损伤。还极易让人产生精神依赖,一旦上瘾,想完全戒除非常艰难,由此也被媒体称为“致命笑气”。因此,在笔者看来,一是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将“笑气”纳入精神麻醉类药品甚至新型毒品范畴严加监管,对私自贩卖和吸食笑气的行为,明确纳入违法犯罪范围予以惩治。二是加强对笑气危害的普及宣传,让整个社会对笑气危害形成共识。三是对大中小学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做到未雨绸缪以防范于未然。另外,对生产企业和网上售卖笑气的商家及食品生产领域,及时进行清理整治,完善监管机制,严防笑气流入吸食者手中。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越来越多的工业产品涌入到居民家庭和消费者手中,更不排除还会有新的有损身体健康而又会让人产生精神依赖的产品出炉,某些原本可能只作为辅助原料的产品,因为其中包含有精神依赖成分,也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加以提取利用。因此,科技越发展、知识技能越普及,政府相关部门越需要未雨绸缪加强防范,不要让类似的“笑气”侵害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的肌体和精神健康,导致不该有的“乐极生悲”。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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