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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黄昏恋”看上你爸房产又怎样?

2017-08-02 09:58:1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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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法制日报》报道:夕阳“牵手”,如何偕老?《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老年人的财产及有关证件,或者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权利。

“黄昏恋”,专指老年人失去配偶之后的再婚行为。依法律来讲,婚姻自由,子女无权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以人伦来讲,父母行为并不受子女支配。依道理来讲,黄昏恋也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以任何借口来浇灭这场爱情之火,与父母强行熄灭子女的青春之恋同样恶劣。

莫以金钱来称量父母的黄昏恋。从国外归来的儿子认为,罗妈妈是因为贪图自己父亲的钱财和房产才想嫁给他,不顾父亲的反对,决然将罗妈妈赶出家门。疑邻盗斧的多疑心理告诉人们,大多数反对父母黄昏恋行为的子女,往往持这种天生的油然的怀疑心理,那就是无论谁来爱自己失去配偶的父母,都是在图财。看上我爸的钱,或者看上我妈的钱,或者看上我爸或者看上我妈的房产。

依当下年轻人结婚车子房子票子作为经济基础论之,任何企图来谈婚论嫁的对象即便看上了你爸你妈的钱财和房产又怎样?没有经济作基础的婚姻,未必不是轰轰烈烈的,但至少一个家庭的延续和成活,需要一定的经济作为婚姻的基础。那么,硬将对方的基本经济诉求作为反对爸妈再婚的理由,当然是毫无道理的——你自己的婚姻是以对方有车有钱有房作为前提的,凭什么反对来恋爱的未来后爸或者后妈看上你家的钱财和房产?

其二,莫以亲情割裂来威胁父母。第一,莫以故去的父母一方的感情来作为反对的理由。谁都指望一次婚姻就地老天荒,但任何人也保不住会先走一方,这其实是千百年来从一而终婚姻的一个无法解开的死结。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那是一种修为,但这种修为其实仍然是一种巧合。那么,剩下的那一位,岂不是要在孤老中凄凄惨惨戚戚中度过余生?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为另一位而狐老独居,作为子女来说,谁解其中味?第二,莫以自己的喜好来割裂亲情。子女有幸福的婚姻,但绝不可以妨碍自己的幸福为理由来反对父母的黄昏恋。新来的爸或者妈,不是你幸福的抢夺者,而是你幸福的倍增者,若以金钱利益来衡量之,就是你大错特错了。

其三,替黄昏恋父母维权,需设立专门法律部门。修订草案明确了追责条款: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老年人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诸如此类的法律条文,毕竟是纸上谈兵,而啃老逼老反父母黄昏恋等等劣行,随着老龄社会的迫近,又实在成为一块“社会心病”。因此,除了法律修正要跟上之外,专门法律部门的完善也要跟上,否则黄昏恋维权,仍然是一笔糊涂账。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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