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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是治污不力的有效“催化剂”

2017-08-02 16:49: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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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日前通报了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因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到位、推动环境治理工作不力、发现和查处环境问题不及时,首批10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同时,因取缔“地条钢”工作不力,12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8月2日 新华社)

环保现状距离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很大差距。但仍有很多部门和官员职责意识淡薄,推进工作不力。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央督察组的反馈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就非常有必要。上述新闻中22人被问责,看似有些“倒霉”,但内蕴的必然性,又凸显了纪律的刚性。

问责,唤醒了官员的“职责意识”。治污肯定是个综合性工程,不少人各管一摊,各负其责,但却不同程度存在着推三阻四,不想肩扛责任的得过且过思想。给予问责,就能促使职责意识“苏醒”,更好地与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否则问责的板子一举,谁也救不了你。

问责,旨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问责的板子落下,疼的是个人,其效用却不局限于此,而是重在以儆效尤,对其他责任人形成震慑,以促使大家一改慵懒、拖沓之风,积极尽职履责。

问责,是针对治污不力举起的“警示牌”。问责,针对的是个人,但又起因于治污不力,根本的出发点还是有力推动环保工作的开展。每年秋冬季京津冀地区都雾霾严重,如不能及早施治,提早动手,又会形成新的症结点,届时再推动治污就属于“临时抱佛脚”了。所以,本次问责,确有必要性,是“属地管理”的起码监管,也是针对治污不力的有效催化剂。(黄橙磊)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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