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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人狗同浴”莫纵了狗道忘了人道

2017-08-04 10:58: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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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半岛晨报》报道:夏天天气炎热,很多市民到海滨浴场去游泳,但是也有些人带着宠物狗来,这些狗随地拉撒不说,还有个别市民让狗下水畅游,一些泳者为此受到惊吓。日前,记者在浴场就目睹了“人狗同浴”的一幕。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游客对于海边遛狗行为十分反感。

宠狗或者反对宠狗,往往因养狗与否而发生逆转。也就是说,当你没有养宠物的时候一个样,而当你养了宠物犬之后,又成了爱犬人士,千方百计去替狗维权,替狗说话,替狗争理。甚至连基本的对狗的管束也可以放置不管,而成了为宠而宠的失去理智。

狗到底可否与人同浴?拿一个最最基本的道理来说话,你家有一处游泳池,哪一个爱狗人士会与狗同浴?进一步讲,哪一个爱狗人士敢于将没有经过清理的狗狗放到自家游泳池中同浴?即便狗没有寄生虫,即便狗没有皮肤病,即便狗不褪毛,但狗狗会像人一样会管束自己的排便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怎么到了公共浴场,就可以对狗放纵,对人无视呢?

公交车不可以带宠物,这至少是一种约定俗成。一些城市至少将其变成法定条例。那么,公共浴场或者收费浴场,咋就不能靠立法来约束纵狗的行为呢?小商小贩乱摆卖曾经是不太受限制的,但随着城市建设和交通拥堵的到来,小商小贩的乱摆乱卖现象,就当然有必要进行较之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严格的管理,否则城市就成了一个大卖场。由此,也就有了城市管理的法理性,必要性。

宠狗与管狗,具有相同的道理。当人们住房相对拥挤,经济条件不足以支撑自家胃口的前提下,养狗就是一种另类。至少在城市中养狗,属于近年来的奢侈型消费种类。而在若干年前,养狗尚未出现在城市居民当中,绝大多数的狗类生活在乡村土屋当中。而当宠物狗得以引进外国品种之后,狗患就成了一种城市痼疾。由此引起的种种邻里纠纷,狗德问题,维了狗权忘了人权的问题随之而生。

针对此,必须由法律来作出澄清,也必须由法律来约束泛滥的狗权,维护基本的人道与人权。狗是人类的朋友,连濒危动物都是地球的自由公民,然而,人类社会的存在,必须让狗来执行人的法律,否则它就只能回归大自然。反之,任何个人要想养狗并让狗自由生活于人类世界,至少应当遵守基本的狗道,维护其他人类的基本权益。狗撞了人咬了人吓唬了人连一声道歉都懒得说,做人的基本道德都丢分,何谈狗道、人权?养了一条狗,壮了一身的胆,炫了一身的财,心术都不正,何谈狗德?

“人狗同浴”禁或行,需法律发声,这就如同哪种狗类可以养,何种情形为狗扰民等等地方法律条文一个道理。人狗同浴,哪种情形属于地方法律所禁止的,应当给出非黑即白的唯一答案并严厉执行。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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