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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无传销城市”有些隔靴搔痒

2017-08-09 11:20:3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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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星溺水死亡事件发生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反映强烈。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目前山东已有枣庄等14市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今年下半年,将适时做好“无传销城市”创建扫尾工作,并探索建立无传销城市动态化管理机制。(8月8日 齐鲁晚报)

近年来的传销活动猖獗,微观来说,成因复杂,但从宏观来说,其实就是一个监管、惩治不力的问题。为此,山东省探索建立无传销城市动态化管理机制的做法,值得予以肯定。说明抓早抓下,进行制度化防范,远比出现问题再予以围剿更为主动。但是,所谓的创建并认定“无传销城市”,声势固然浩大,但未免有打草惊蛇、炒政绩之嫌,似乎不如直接严打狠打来得更为直接和效验。

众所周知,传销经过前些年的整治,对其危害性人们已经大体知道,目前流行的,大多是其变种,如“网络游戏”、“电子商务”、“投资理财”等,且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警戒性很高。轰轰烈烈的创建活动让传销团伙闻风而逃,但往往难以打中七寸。

鉴于传销活动具有限制人身自由、暴力胁迫等特点,很多人深陷其中难以逃脱,最好的惩治办法,就是直接公安警力直接介入抓捕;这也客观上促使怀有侥幸心理试图发一笔横财的人猛醒。如果手段过软,追求轰动效应,反而容易“打草惊蛇”。

不错,创建和认定“无传销城市”作为一个活动的抓手 ,确实能够提振人心,和提高各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但它本质上还是一种荣誉授予的方式。而传销横行,理当真“杀”实“砍”,传销销声匿迹,也不意味着不会被打游击,甚至卷土重来。所以这种流动的荣誉,很容易加大施政成本,而难以固化。如果某天加以取消,还可能客观上挫伤当地打击传销的积极性。

总之,对传销这种人人痛恨的非法活动加以完善管理和重拳打击,非常有必要。但方式方法似还可商榷,以利于更有效地利剑斩魔。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能安于生计,不为非法活动所惑,有必要更直接、更加力地加以应对。这关乎社会稳定和治安,更关乎百姓的安定生活及社会稳定。(房云飞)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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