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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档案”激励公务员向善向诚

2017-08-11 11:01:5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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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诚信档案,研究制定全省公务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多地出台文件探索建立针对公务员系统的诚信档案。(8月11日 中国新闻网)

为何要对公务员的诚信建立档案?笔者以为,这是公务员体系建章立制、完善日常德能勤绩考核的必要步骤,有助于树立起对个人品行和公平公正履职的责任感和自信心。

首先,诚信存档,让人担心留下“品德污渍”。此前的不予以留存记录的奖惩,失之于松散,而形成不了累积效应。如果建档留底,公务员本人就会留心留意,以免给职业生涯造成负面影响。如6月出台的《河南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将年度考核结果、违纪违法等行为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如此全面的“涂绘”,换谁都会更愿意留下美好的人生档案“记忆”。

其次,诚信存档,有助于开启官德修养的个人进程。品德直接决定着官德。如平时失信失约、违法乱纪,反映到公务活动上,必然留下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甚至司法判决等的不光彩记录。湖北《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将之纳入政务失信记录,无疑将提醒公务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个人诚信入手,自觉约束个人公务行为。

再次,奖惩结合,激励公务员向善向诚。山东省《关于推进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也列入诚信记录范围,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这就使得诚信档案,具有了正向引领作用,对于形塑公务员健全人格、提高公务员职业素养,可谓有益无害。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是推进全民诚信体系建设,夯实社会发展基石,促使中国步入无“信”不立时代的重要一环。按部就班,循序进步,近年来被舆论频频诟病的关于社会道德滑坡的焦虑,就有望获得纾解,而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则更是对于顶层设计的良好呼应。(娄国华)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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