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管窥天下

机动车为“暴走团”让路,懒政思维作怪

2017-08-29 15:37:2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8月25日晚上6点半,青岛交警市南大队的多位民警来到了青岛市八大峡广场东侧的几条马路路口,在这里摆放起了禁止通行的标识。从当晚开始,青岛交警市南大队每天都将对这几条道路进行分时段封闭,禁止机动车行驶,而供市民和几个“暴走团”步行,这样的举措是否合适,引发社会激烈讨论。(8月28日中国青年网)

全民健身是好事、得支持。但广场舞、暴走团的时兴及至备受诟病,实在也显现出了此种健身方式对公共资源的占取形式值得商榷。真的不明白,因为要暴走健身,就可以理直气壮、浩浩荡荡的走在机动车道上吗?

暴走团挤占机动车道,存在安全隐患,不是一两天的事了,由几个人发展到6个团的规模,并非一日之功,警方完全有能力有机会在萌芽状态就树立起不能违法的底线。可是警方平时管理不严,执法不力,等到违法行为形成规模以后,又采取息事宁人的处理办法。不去处罚违法者,却通过这样的方式将违法行为洗白,不顾及长远的后果,却追求这种短期的不健康的和谐,也是一种懒政行为。对暴走团无可奈何,就将责任转嫁到机动车身上,警方避免了执法不严的尴尬,却拿公共利益作了牺牲品。

可是警方如此委曲求全,美好的愿望真的能得到一个理想的结果吗?这道口子一开,今后若是别的地区的人也挤占马路,又该如何说服他们,如何处理呢?法律还硬得起来吗?现在是几千人,以后可能会是几万人,警方还能开出多少条马路的禁行令?

马路是大家的,属于公共场合。暴走团暴走需要地方可以理解,但不能侵犯机动车司机的权益。暴走团要走,机动车也要开,这两者之间不应该天然地隔开。只要暴走团、机动车司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简单地让机动车为“暴走团”让路,是一刀切的懒政思维。让机动车为“暴走团”让路,因一个群体的利益去损害另一群体的利益,侵犯了机动车驾驶人的权利,着实不妥。(朱岩岩)

责任编辑:霍骋远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