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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捡手机要求登报表扬与子贡挨骂

2017-09-29 09:30:05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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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在广州市越秀公园附近丢了手机。捡到手机的梁先生通过社区找到林先生,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G4的报料电话以及报社的电话,要求林先生来联系媒体报道他拾金不昧的精神,才能把手机交给失主。(9月28日广州电视台)

“请你表扬我”。这不是范伟的小品吗?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助人为乐者应持一种不计得失的超然心态。表面上看,拾物人要求失主联系媒体宣传自己是一种道德要挟,容易让道德变味。不过,我们从小接受的传统教育除了要助人为乐、做好事之外,还有太多的诸如“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类要懂得感恩回报的思想灌输,因此我们在做好事的同时,内心深处一般都渴盼着对方能有所回报,至少希望听到一声“谢谢”,像雷锋那样完全不求回报的无私精神是常人所难以达到的境界。拾物人梁先生如果想把手机据为己有,大可不必通过社区寻找失主。他要求失主宣传其拾金不昧事迹,与其说是希望媒体和公众表扬自己,还不与说是希望借此为乐于助人者争取应有的精神激励,引导更多人乐于助人,呵护社会向善之心。我们不妨给要求失主登报道谢的梁先生点赞。

受益人对助人者表达表扬、感恩之意,不仅是一种礼节,而且可以体现一种社会温情,传递满满的正能量,有助于培育公民意识,激发更多人学会感恩。反之,如果受益人吝于感恩,不注意宣传、表扬好人好事,难免会挫伤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甚至让好人蒙受委屈,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如果不懂感恩的人多了,将会让更多人明哲保身、见义不为。近年来,我们在文化教育与经济建设方面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道德教育、感恩教育方面却有所忽视。不仅有人不愿意做好人好事,接受他人恩惠的人也不懂感恩,给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家园建设造成了负面影响。

在此,我还想温习一下“子贡赎人不要报酬,被孔子批评”的故事。春秋时期,鲁国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出钱把人赎回来,回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予奖励。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重返故园。后来孔子的弟子子贡,从外赎回来了许多鲁国人后,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拒绝了国家奖励,却遭到了孔子责骂。孔子认为:世上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赎回同胞是一桩善举。让行善之人不蒙受损失,得到大家的肯定,愿意行善事的人就越来越多。子贡不要奖励,固然可以赢得更高的评价,但是同时也拔高了人们对“义”的认识。此后,再没有多少人愿意出钱赎回同胞国,子贡此举实际上祸害了其他落难的鲁国同胞。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做好事没有回报,会打击人们的行善积极性。

这样看来,受益人不仅要对好人真诚表达谢意,不仅可以考虑送感谢信与锦旗,也可以像孔子说的那样,给好人支付一定数量的酬金。就是要求媒体宣传拾金不昧正能量也未尝不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公众的思想道德觉悟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完全靠道德舆论的力量维持善行并不完全现实。在道德倡导不能立竿见影的情况下,给行善者一点精神鼓励与物质激励,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行善、做好事。

除了受益不懂感恩的人要反思与行动以外,政府也应该大力弘扬正能量。只有对好人的物质激励、精神鼓励变成法律制度常态,才能保护公民行善的积极性,树立社会正气,营造乐于助人与感恩的舆论氛围,激活更多人的向善之心。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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