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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华:有了“好人法”更要学会做好人

2017-10-09 09:04:1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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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10月1日起,“好人法”正式生效,不敢救助、不愿救助正在成为过去,但如何让人们能救助、会救助,正考验着应急救援系统。随着“好人法”生效,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急救、学习急救。在我国公众急救知识普及相对薄弱的状况下,如何让“第一目击者”掌握救命的本领,成为考验社会的一道难题(据10月1日《工人日报》)。

按照今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也被社会广泛称为“好人法”,并且从今年10月1日起付诸实施,这也意味着从现在开始起,因为“做好人”给受助人造成的损害或利益损伤,“好人”无需再承担民事责任。但“做好人”和“会做好人”还远不是一回事,尽管按民法总则规定给予了“好心办坏事”的豁免责任,但如果总是因为缺乏救助技能甚至救助常识,屡屡出现“好心办坏事”的尴尬,非但没有让紧急救助对象得到积极的救助,反而事与愿违甚至加重被救助对象的病情和负担,这不但会消解“好人法”的善意,反而会纵容盲目乃至野蛮救助行为的产生。

据公开数据显示,在我国,公众急救知识的缺失遍布于急救意识、知识技能、急救设备和培训群体等方面。警察、消防员、地铁、火车、机场人员和酒店、酒吧员工等,本来都是最需要急救培训的群体,但他们接受培训的比例很低。调查显示,我国大部分公众对心肺复苏技能不甚了解,模拟情境下,目击者能够正确为患者实施抢救的仅为1.6%。这也意味着,在需要心肺复苏紧急救助者面前,有超过98%的市民群众还不会“做好人”,现实中我们也能看到,当有人突发疾病倒地需要紧急救助时,围观的群众很多却往往都是手足无措,唯有的技能就是拨打120,而据相关研究表明,如果在心脏停止跳动的4分钟内,实施心肺复苏或使用AED设备,抢救的成功率将高达67%。这短暂的“黄金4分钟”如果抓不住,即便随后120赶到现场,往往可能“黄花菜都凉了”。

做好人不易,会做好人更难。有了“好人法”撑腰,消除了因做好人招来麻烦的顾虑,但这也不意味着就可以盲目做好人,因此,掌握必要的救助技能和普及配备相应的救助器材就显得的尤为关键,据统计,我国心脏猝死人数每年约55万人。每天至少有1500人因为心脏骤停离开人世。而与此不相对应的是,不仅市民群众能够正确为患者实施抢救的仅为1.6%,被誉为针对心脏骤停最有效的急救器材“傻瓜机” AED,我国不但每10万人的AED数量趋近于零,社会公众既不清楚AED为何物,更不知道如何使用。而据统计,每10万人配有AED的数量日本是235台、美国是317台、澳大利亚44.5台、英国25.6台。

很显然,要让更多需要紧急救助的人得到正确的“精准”救助,鼓励社会涌现更多的好人,有“好人法”撑腰还只是一个前提,最关键的还是需要培训更多有救助技能的“好人”,笔者以为,在“好人法”实施之后,普及急救知识,熟悉掌握急救器材使用和培训“技能好人”工作应当全面铺开,尤其是社区基层政府和社会相关机构,更应当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宣传普及急救知识和教会群众熟悉使用急救器材,鼓励公益性社会医疗机构将心肺复苏等易发性概率较高紧急救助培训开进高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尤其是对有心脑血管疾病的家庭成员更应当列为着重培训对象,在惠及家庭的同时更能对社会产生辐射力,总而言之,“好人法”有了,更需要学会做好人,避免因不懂救助技能出现的“好心办坏事”才是正道。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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