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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休八天”有“乱弹琴”的随意

2017-11-08 12:38:3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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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11月5日报道,从1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清镇市将用半年时间,在全市9个乡镇部分岗位试行新的工作时制改革。该市印发文件指出,将坚持立足实际,不搞“一刀切”,总体上每月上班时间不得低于22天176小时,即理论上可以连休八天。试点中,各乡镇要错开白天及农忙时节,积极深入村组、田间地头访贫问苦,开展政策宣讲、农技指导、全程代办等工作。

以“朝九晚五”为核心的八小时工作制,已稳固实行了很多年。改革的呼声一直不断。但清镇市的这一“改革”举措,还是让人震惊。在全国范围内引起热议,也在所难免。为何?让我们细加分析。

改革,之所以有必要,是因为现存情形已不合事宜。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政飞举例所称的“老百姓下午5点多来找你,你说我下班了,8个小时上完了,不现实嘛。针对农村一些实际情况就应该相对进行调整。”自然也有一定合理性。但这是从局部的视角来看如此,如果单单强调局部利益,那工作时制恐怕永远众口难调,也无法固定、稳定。而且,这种一地的改革,也需要考虑与全局及与其他地方相协调、相衔接。

积极深入村组、田间地头访贫问苦,开展政策宣讲、农技指导、全程代办等工作,确实是乡镇干部的特点,也确实难以卡时卡点来监督落实八小时制。但如果据此完全放开,只卡住一个每月总体上班时间,其余一律放开,每天的有效工作时间,同时也难以考核、难以确定。各乡镇工作人员,就可能以此为借口,经常“隐身”、翘班,这事岂不就演变成了打着改革旗号的各自为政?

至于当地辩称的“《公务员法》是针对全国公务员而言,但放在基层的具体情况中不太准确”“只是实行错时延时制,相当于调休”,笔者以为多少有些消解《公务员法》严肃性的嫌疑。照此逻辑,任何法规条令,都有特殊性和个别情况存在 ,如此大开大合,将取最大公约数的“八小时工作时制”弃之不用,未免有些“乱弹琴”的随意。

正如一些网友尖锐指出的,“如果存在连休八天,难道当月其他时间就能保证满负荷运转吗?”可见,这一改革,不合实际与情理之处多多。诚望当地有关部门审慎行事,及时总结,将对工作时制的“改革”导正到更科学合理的轨道上来。改革,不但应考虑党员干部的便利,还需要考虑工作的需要,以及群众的便利,需要综合性考量。(刘叶)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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