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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600元能否买断“镉大米”?

2017-11-14 09:46:1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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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北京青年报》报道:11月初,一篇名为《临近稻谷收割期,江西九江出现“镉大米”》的公开举报信让九江镉大米污染一事进入公众视线。举报信称,环保志愿者在九江市九江县港口街取样送检后发现,村民所产稻谷及其耕地中重金属镉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10日傍晚,九江市柴桑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布回应,表示已经组织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将集中收存疑似污染大米,待检验结果确认后,对确属污染的大米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关于该次镉大米事件,最应当关注两个细节,其一,镉大米污染,调查检测并非出于官方环保机构,更不是相关地方某个部门,而是对事件无直接关联的志愿者。那么,如此重大的镉污染事件,既关系到当地的环境保护,更关系到当地百姓的生存环境和健康环境,为什么却偏偏不是官方环保机构发现,调查,检测,却是一位志愿者来完成如此繁琐的检测检验程序,并公之于自媒体呢?

谁都知道志愿者并非专业人士,更非专业的官方检测机构人员,甚至也不具备专业的环境保护知识。凭一己之力而行专业检测之功事,可见对志愿者有多么难。那么,专业人士又哪里去了,当地的环保部门人员又何以逍遁无影无踪了?

第二个细节,官方通报又反证了什么?通报指出:“由于早期粗放式开采,丁家山金铜硫矿区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1989年、2008年,经市、县人大及市国资委协调与周边农户达成协议,由该矿山对区域内受污染的土地按每年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并延续至今。”此通报事实上已经反证了问题的出处与来龙去脉,其一,污染早已经存在,官方对此心知肚明。其二,对农户达成补偿并延续至今,又说明官方对农户的补偿具有连续性与历史性。那么人们有理由追问这样一个关键问题,即600元能否买断镉污染?

事实证明镉污染一直存在,并且一直在排污过程中加重,600元恰恰是一种排污合法化的“合同”。官方环保机构及相关部门,又为什么一直在心知肚明的状况下默认默许这种“合同”的合法性?环保志愿者在当地调查发现,丁家山金铜硫矿的生产废水,由矿区流经村子,最后流入东湖。当地村民农田土壤中镉、砷超标以及稻谷镉超标,与该项目环评中的特征性污染物指标吻合。既相吻合,确证排污仍然在我行我素,600元每亩的补偿,也能确证排污与补偿的“买断”过程仍然在进行当中。如此“买断”,究竟在谁在幕后进行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沟通?

第三个问题,可怕的恰恰是事前诸葛亮。一般认为,事后诸葛亮,是一种装明白,于事无补,毫无作用。然而,这次相关人士却既做了事后诸葛亮,也明明白白的做了事前诸葛亮。丁家山金铜硫矿的生产废水,由矿区流经村子,最后流入东湖。对此,当地相关部门早已经有了结论,是为事前诸葛亮。又是送检,又是取样,此为事后诸葛亮。两头都明白,又为何发生了如此严重的镉大米污染?岂非揣着明白装糊涂?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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