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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艺:学校乱收“感恩费”为何屡试不爽?

2017-11-15 11:30:1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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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四川雅安市天全县二中召开本学期家长会。家长们关心的是一笔不得不捐的“捐款”。家长们把这个捐款称为“感恩费”,在该校今年以来已经是第二次了,“最少捐款1200元,上不封顶”。家委会成员用点钞机验钞,老师也在现场。当地教育局称将“叫停”。(11月14日澎湃新闻)

尽管天全二中校长章帅东辩称,这笔钱都是由学生家长掌握,最终没有到学校账上,而是雅安市教育基金会募集用于县二中的“奖教助学”的资金。但雅安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主任沈天清回应称,时隔多年来都没有组织人进行募捐活动,天全二中的捐助活动跟基金会没有任何关系。天全二中所谓募集“奖教助学”基金的说辞不攻自破。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早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程序要求,教育收费必须有可靠的法律依据。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本是在公共财政支撑下的公益事业,更应该执行十分严格的收费政策。教师获得了应有的工资报酬以外,根本不能再找学生收取所谓的补课费、“感恩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5条也明确规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学生钱物,是教育工作者最起码的师德底线,教育行政部门更是三令五申禁止学校与教师向学生收取财物、礼金。

然而天全二中两次以家委会的名义,收取每位家长最少1200元的“感恩费”,家长成了学校的唐僧肉,募捐“奖教助学”基金的幌子下散发出阵阵铜臭。教育乱收费嚣张至此,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尽管媒体曝光以后,上级有关部门称将叫停“感恩费”。但是该校今年3月收取50万元“感恩费”时,家长曾经向县委书记投诉,上级教育部门声称将调查核实,结果不了了之。天全二中乱收费屡试不爽实在令人深思。

在我看来,学校之所以如此热衷于乱收费,除了利益冲动以外,一方面在于教育乱收费情结根深蒂固,在部分学校特别是名校管理者看来,乱收费是“潜规则”,学生与家长有求于学校,为了孩子不在学校“穿小鞋”、受歧视,他们即使心里恨得牙痒痒,也敢怒不敢言,学校不收白不收。另一方面,教育乱收费问责制度虚化、弱化,也助长了教育乱收费。对乱收费的处理,通常的做法是,批评教育,退费了事(天全二中今年3月以同样的手法收费50万元,根本没有退费)。这种无关痛痒的处理不仅不能打破乱收费潜规则,反倒像是对乱收费的纵容。

正是由于有关部门对学校管理缺位,学校才敢“狮子大开口”,把学校变成创收的商场,随意乱收费打劫学生,权力自肥。而且置学生利益于不顾、从孩子身上抠钱学校还有一定的普遍性,学校各种创收套路五花八门,似乎成了职业惯性。如某中学克扣学生伙食费百万元、学校向学生收取捐款、学生问作业必须打声讯电话、老师乔迁给孩子布置送礼作业题,等等,不胜枚举。

尽管在媒体曝光和上级部门的压力下,“感恩费”被叫停,但是,处理乱收费似乎形成了一种习惯模式:媒体曝光,上级领导重视,停止收费。然后,一切风平浪静,新一轮的乱收费又重新开始。目前除了停止、清退教育乱收费以外,乱收费的始作俑者被处理的消息鲜有耳闻。

当然,在当前的教育语境下,让学校主动放弃乱收费的既得利益不现实。有关部门对此也负有责任。有关方面不能视而不见、放任自流。对教育乱收费不能止于“水里按葫芦”式的纠正,而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预防机制。一方面,要均衡教育资源,改变部分名校乱收费单位傲慢心态;另一方面要压缩学校收费政策的弹性空间,督促各学校清理各种乱收费“土政策”(包括各种名目的择校费)。同时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通过层层负责的方式给乱收费戴上紧箍咒,不能听任乱收费伤害教育公信力。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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