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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污染,谁治理”落地还需“重锤”

2017-12-18 14:25: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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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环保税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要求,2017年年底前,各省应当确定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按规定发布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办法等,并向社会公布。相比此前的排污费,此次制定的适用税额不是简单平移而是有所提高,旨在体现排污企业对环境损害的合理补偿,强化排污企业治污减排主体责任。(12月18日新华网)

钉钉子需要锤子砸,才能钉得深。“谁污染,谁治理”落地,“重锤”砸,才能落地生根。

要打造好宣传的“重锤”,让“谁污染,谁治理”,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共识。据悉,包括北京、河北、新疆、广西、四川、辽宁、吉林、安徽、福建等地已经陆续公布了当地环保税适用税额标准。必须把这个税额标准广泛宣传开来,不仅是让企业知道,更要让所有人知道,只有大家都知道了,才能形成舆论监督的强力,督促相关部门必须按照这个标准来征收,督促企业按照这个标准缴纳成为习惯。

同时,更要打造好征收的“重锤”,让“谁污染,谁治理”没有任何漏洞。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我们的一些企业总想逃避责任,逃避税收,因此,征收工作必须坚决到位。笔者建议,建立企业环保税征收的全国联网大数据库,按章纳税的企业可以一帆风顺进原料,搞销售,账户全国行,对于不按章纳税的企业,让其寸步难行,不能正常运行。让其懂得,只有按时纳税,才能搞好运营。

更重要的是,要打造好惩罚的“重锤”,对于不缴纳环保税,不担当污染责任的企业,要建立多元惩罚机制,要惩罚企业自身,让其闭门歇业;要惩罚企业的实际盈利者,让其得不偿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其锒铛入狱。企业污染是对今天犯罪,是对子孙万代犯罪,必须承担责任,不能有任何推卸与逃避。

环保税按排放量征收,多排多缴,少排少缴,有利于促进企业提升环保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主要目的不在于筹集财政收入,而在于通过税收杠杆,引导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关键是征管,笔者建议,税务部门要和环保部门尽快就技术依据、税基确定进行沟通,科学合理测定,拿出具体办法,用科学“重锤”让“谁污染,谁治理”落地。(付建鹏)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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