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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吨垃圾被抛入长江”监管太“垃圾”

2017-12-18 17:51:2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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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太仓段,江面开阔,江水浩荡,往来船只如梭。奔涌的江水,将少量漂浮垃圾冲向岸边。这个季节,相比于夏季洪峰时段,江面显得干干净净。但在一年前,也就是2016年12月13日,长江太仓段江面却铺满垃圾。垃圾从哪儿来?何以被抛入长江?一年后,江苏、浙江两地有关检察机关相继对这一生活垃圾非法倾倒案提起公诉,一条以生活垃圾为“资源”,套取垃圾处置费谋取暴利的犯罪链也由此被揭开。(12月18日新华网)

海宁市检察院的起诉书称,在海宁市,2016年11月至12月期间,有14船次、共计9700多吨生活垃圾直接抛入长江;在海盐县,2016年8月至12月期间,有26船次、共计约2万吨生活垃圾抛入长江。三万吨垃圾被抛入长江,让人触目惊心,仔细研究其背后的犯罪链条,我们不难发现,其背后就是监管“太垃圾”。

2016年4月下旬,浙江省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为期一年的海盐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业务,双方签署了《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协议》。一个垃圾清运公司,却签下了垃圾处理协议,如此漏洞百出,监管工作是怎么做的?一句话,监管太垃圾了。按规定,无论是垃圾处置招投标,还是垃圾处置后领取垃圾处置费,均需垃圾焚烧或填埋单位出具接收证明。然而,天顺公司提供的证明系假造。那么,这些造假证明又是怎么骗过监管者的?一句话,监管太垃圾了。其实,无论是在招投标环节,还是在领取生活垃圾处置费环节,只要相关地区环卫部门严格审核,哪怕只是给垃圾接收处置单位打个电话询问一声,都能发现问题,都能避免案件的发生。然而,当地的监管部门太垃圾了,根本就没有做这个工作。还有一些处置垃圾能力不足的地方,垃圾外运时,只管运出自己的地方,不管运到何处,是典型的只扫自己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说白了,还是监管只顾自己,太垃圾。

世界上从来没有偶然的大事件,所有的大事件都是积累起来的,所有的大污染都是诸多监管部门监管太垃圾的恶果。3万吨垃圾被抛入长江,是恶性污染事故。不仅是犯罪嫌疑人的利欲熏心,更是因为我们监管部门工作的不细致,不认真,得过且过,监管太垃圾,当地城管部门、环卫部门在责难逃。笔者期盼,对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同时,我们相关的监管部门也应该沉痛反思。

“3万吨垃圾被抛入长江”背后是监管“太垃圾”,让监管不再垃圾是我们从这次污染事件中必须汲取的教训,如何防止再发生这样的污染事件呢?一是要完善监管部门的工作,让监管部门不再垃圾,真正有责任,有担当;二是建立垃圾大数据技术,对于垃圾处理跟踪监督,直到垃圾彻底消失。监管要认真,跟踪要彻底,才能最终让那些发“垃圾财”的犯罪分子不会有任何可乘之机。(刘一凡)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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