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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腐官员”倒下,监管应站起

2017-12-22 13:23:5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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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河南省南召县县委原书记鄢国宾因受贿574万余元,一审获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12月22日 法制晚报)

研究这个县委书记的腐败历程,可用“四腐”概括,一是“全家腐”,儿子、妻子、一家全敛财,典型的“腐败之家”, 比如2011年底,其子结婚,所花费的9万多块钱婚礼费,就是由商人王某所出。一年多后,王老板又给他儿子一辆丰田级轿车。二是“卖官腐”,通过官员提拔敛财,南召县财政局局长范某想在个人职务晋升及工作上给予关照,便先后三次给其送钱,共计人民币1.5万元、美元1万元。类似的,南召县交通局局长李某某则是送了7万元。三是“保姆腐”,就是保姆的工资也依靠腐败支出,他家保姆6万多的工资,就是地产老板邢某某出的。四是“经商腐”,就是通过经商敛财,2012年下半年,鄢国宾以其子的名义与赵某某、美籍华人陈某三人合伙在美国注册成立了加州鸿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人约定,鄢国宾占30%的股份,即48万美元。至于这中间相差的18万美元,赵某某决定代为支付,为的就是感谢鄢国宾对自己的关照和支持。

今天,这位“四腐官员”倒下了,但是,也给我们的监管敲响了警钟,我们对于县委书记的监管必须强起来,必须让“四强监管”站起。

要对县委书记的家庭进行监管,要建立透明公开的公示机制,接受群众的监督,防范“全家腐”,既然你作为县委书记,那么,你的家庭成员的工作、行踪就必须接受监督,这应该成为硬规矩;要对县委书记提拔官员进行监督,你提拔谁,为什么提拔,说出理由,让被提拔人接受大家的监督,让提拔过程公开透明,坚决防范卖官腐败;要对县委书记的支出情况进行监管,你进多少钱,你花多少钱,必须经过审计,防范“保姆腐败”诞生;要对县委书记的行踪进行监管,防范其与商人勾结,大搞经商腐败。

君子坦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只有对县委书记打造出“四强监管”,让县委书记光明磊落在群众面前工作与生活,才能有效防范县委书记腐败的诞生。县委书记是我们地方父母官,是各级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生活建设的主要领导者,他们是否廉洁奉公,直接关系到基层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质量高低。县委书记廉洁奉公,县域经济阳光灿烂。县委书记贪污腐败,则县域经济灰色暗淡。打造监管,形成监督县委书记无处不在的力量,迫在眉睫。(张洪志)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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